程斌这次选择的宿营地点是一个山谷,他把越野车停在山谷中间,但是却没打算在车里过夜,而是带着丽贝卡在山崖下找了个凹进去的地方,先用石块垒了一道胸墙,又在石块外面培上土,做成一个半封闭的掩体来当成他们的临时宿营地,反正他决定宿营的时候天色还早,有足够的时间够他折腾。
在程斌的计划里,他本来应该一个人穿越荒原,在入夜时分赶到大峡谷,第二天接上古浸妻女后返回,在荒原上过夜或者干脆开夜车,第三天到达枫叶镇后立刻离开。
这就是程斌向土豆大叔说自己需要三天时间的原因。
但是现在丽贝卡跟在他的身边,显然程斌不需要赶时间——土豆大叔又不会等他回去。
丽贝卡看程斌忙碌的样子,本来还打算帮忙,但是很快就发现这种体力活真不是她擅长的,反倒是完美诠释了“碍手碍脚”这个词的意思。
程斌直到叠完了胸垒,才注意到丽贝卡闷闷不乐的样子,忍不住问道:“又怎么了?”
丽贝卡看了他一眼,无精打采地说道:“你受伤了,我却帮不上忙。”
本来还觉得大小姐性格莫测的程斌这才明白过来,顿时失笑,摇头说道:“每个人都有擅长的领域,你看今天袭击我们的那两个人,擅长射击的那个用枪,不那么擅长的就负责观察,如果没有那个观察手,拿枪那个恐怕到死都不知道我已经下车了。”
丽贝卡想了想,很认真地向程斌说道:“可是他们都死了啊。”她说道:“总不会他们更擅长死亡。”
程斌顿时语塞,想了想之后说道:“吃饭吧。”
晚饭并不像丽贝卡想的那样只能就着冷水嚼干粮,程斌挖了个无烟灶,不但能热饭,还有热水喝。让丽贝卡觉得荒野猎人的技能树真是奇妙。
吃过晚饭,程斌带着M16A4在附近转了一圈,临走的时候要了丽贝卡的几根头发。
和伊莎贝尔的金发不同,丽贝卡的发色淡黄,长度也要短一点,介于过耳和垂肩之间。
要说起来,丽贝卡的相貌当中东欧风格比较明显,又有一些东方女性的特点,程斌觉得她应该是混血儿,只是不知道程度如何。
回来的时候,他看到丽贝卡正抱着那支SSG翻来覆去地看,不用说,她已经把枪擦干净了。
“你为什么不用这支枪?”丽贝卡很好奇地说道:“你不是说这是一支好枪吗?”
“我说这是一支很贵的枪。”程斌说道:“这两个还是有区别的。”
他把M16步枪竖放到胸垒后面,看着丽贝卡手里的枪说道:“它不适合我。”
丽贝卡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但是觉得既然程斌这么说了,那就肯定是对的。于是很遗憾地摇了摇头,正打算把枪放回去,听到程斌说道:“你很喜欢这支枪?”
丽贝卡想了想,点头说道:“是啊,我觉得它挺漂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