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原因是哪个,结果总归是双方都满意的,乌鸦得到食物,莫禹这边没有遭受到虫子的袭击。
更重要的是,小型钻地虫没有招来巨型钻地虫,这群乌鸦知道该怎么阻止食物引来“大家伙”。
它们是猎手,食物是生存所必须的东西,熟悉猎物是捕食的基础条件。
莫禹眯着眼,摸着下巴说:“也许,可以合作。我突然有点喜欢这群小怪物了,能帮我们不小的忙呢。”
钻地虫区域是去警局的必经之路,除非他们选择绕道,不然是躲不过去的。
说实话,他们真的不想和那条大虫子玩追逐赛,因为输了的下场,就是被大虫子吞下肚,彻底消化掉。
可遍布地下的“眼睛”却让他们不得不参与进去,现在有办法拔除“眼睛”,当然不能放过。
“车子上的虫血留一部分,好吸引它们停留。”
“这是不是有点作死?这群乌鸦可不是普通鸟类。”张灵犀略微有些担忧,从乌鸦撕碎钻地虫的情形来看。
那爪子和鸟喙撕下他们的血肉也是很轻松的事,十几只的威胁性可不是一点点。
“你不是说过吗,它们很聪明,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才要利用它们。”莫禹摇下车窗,清风吹拂着他的黑发,带走车里的沉闷空气。
“聪明的猎手,不会在吃饱喝足的时候,对不知危险程度的目标下手。”
“动物世界可不是白看的,不过我最喜欢的鸟类是老鹰。”
为什么很多人都讨厌乌鸦,就是因为它古时候会在坟地和动物死尸附近出现,被古人认为是不祥,其实真正原因是乌鸦捕食能力弱,所以食腐保证自身生存。
不过食腐动物基本上都不招人待见,也不会有多少人喜欢。
在太阳半落下山时,两人终于回到据点,要是再晚个半小时,就到怪物外出活动的时间了。
莫禹下车往车顶一看,顿时忍不住捂脸。
车顶平面和栏杆上沾满了墨绿色虫血,难闻的腥臭味飘散,堪比垃圾车。
“唉……我来洗车,你把作战物资补充下。”
本来以为最多车顶栏杆上会沾染些,没想到那群乌鸦居然弄的到处都是黏糊糊的虫血,就像给车顶刷漆一样。
肯定是把虫子的尸体放在车顶吃,才弄成这样,不然绝不会有这么多虫血。
张灵犀接过枪械,转身进屋,今天的弹药消耗很多,晚上有的忙了,可现在他得去准备晚餐。
莫禹打了桶水,把车窗关上,接着用刷子开始清洗车顶,清洗的时候他特意避开栏杆,没有冲洗掉上面沾染的虫血。
等忙完,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了,把车子停进车库,吃完晚餐他帮忙一起给空弹夹补弹,还有给汽车加油。
这片区域比原来的楼房区要安全的多,甚至夜间都没看到过有什么怪物出没。
可能是因为房子太少的原因?
地广人稀房子还少,对于那些俱光怪物来说,这是最不理想的活动地,其它的怪物,大概是因为这里没有需要的猎物?
还是说,这里藏着个大家伙?
“咚咚咚~”
深夜,两人正准备熄灯休息,门口却传来一阵敲门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