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亲们,大贤良师已经于钜鹿南?县首倡义旗,他将带领我们,杀掉皇帝以及所有吃人不吐骨头的狗官!建立一个真正属于我们所有人的太平盛世。”
“乡亲们,跟着我们走,或许会死,但我们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我们的妻子,不再被凌辱,都是为了我们的孩子,能够平平安安地长大,成人。”
“乡亲们,我知道你们在犹豫什么。你们在想,现在勒紧裤腰带,或许还能活下去,而跟我们走,将大概率会死是不是?”
“好,我告诉你们。五十年前,黄老爷家给佃农的租,是三十抽十,四十年前是三十抽十五,佃农们私下埋怨,但没有反抗,因为他们觉得,自己还能活得三分像人样。三十年前,是三十抽二十,佃农们有怨言,黄老爷杀了几个最大声的,众人消停了,因为他们都怕死,尽管剩下的东西,已经不能让他们像个人一样活。”
“就这样,黄老爷一年年地升高租金,佃农们则愈发饥寒交迫,甚至冻死、饿死,但却依然没有人想反抗,为什么?就是因为,他们已经饿得连镰刀都拿不起来了!因此,只能任由黄老爷鱼肉!乡亲们,你们想这样吗?以现在的赋税来看,最多明年,你们就将饿得连镰刀也拿不起,然后,这群狗官,就会来抢你的屋子,烧你的田地,奸 淫 你的妻子,而你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因为,你已经没有任何力气反抗了!你们愿意就这样儒弱地死去吗?”
王大志的话如同一把熊熊的火炬,将那台下人群胸中的热血“砰”的点燃,只见他们齐齐举着手高声的嘶吼着:“不愿意!不愿意!”
“咚咚咚咚咚”事先安排好的鼓手立刻用尽全身力气,敲着牛皮鼓。鼓声如雷,将台下众人的情绪彻底引至最高潮。
“很好,现在,我就让你们看看,这群平日无恶不作的狗官,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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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卑鄙,多虚弱!”王大志长剑一指,高声喝道,“来人,将他们砍了祭旗!”
一声怒吼,穿云裂石,仿佛天空中飞下一道雷霆,震碎了沮阳县的宁静,也照亮了众人眼前的道路!
光着臂膀的刽子手猛地往砍刀上喷了一口酒,赶在酒液落地之前挥刀,手起刀落,黄老爷便已人头落地,刽子手飞起一脚,将人头踹至台下:“这是黄老爷的狗头!”
余下的几人的心理防线及时崩溃,一个个惊恐万状魂飞魄散,接连栽倒在台上,更有一人匍匐着趴过来紧紧的抱着王大志的脚,边舔着他布满泥垢的靴子,一边摆尾求饶。
“呦呵,原来是代王啊,你不是刚还很神气的吗?”王大志一脚将代王踹飞,迎风而立,蓝衣飘飘,朝阳正好照在他身后,让他看起来,就像是刚下凡的天神,“乡亲们,你们看见了吗?他们在颤抖,他们在求饶,他们比我们想象的都要脆弱,只要我们拧成一股绳,就能让他们,为他们过去所做的一切恶行,还债!”
刽子手接二连三地挥刀,将县令、孙府君乃至代王的头都给砍了下来。
“乡亲们。这是代王的脑袋,你们都见证了他的死亡,官府绝不会放过这里的所有人,所以,你们要么,拿起手中的武器,跟我们一并,去建造一个真正属于我们的太平盛世,要么,缩在家中,等着被狗官拿去车裂!你们怎么选?”
奸佞蛀虫的血,终于唤醒了众人体内的血性与兽性,只见众人纷纷举起手中的一切物什“愿随大贤良师死战到底!”的呼声响彻云霄。
“愿随大贤良师死战到底!”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
在王大志的带领下,所有人都狂笑着高举手中的各种武器齐声怒吼,这排山倒海的呼声,仿佛要将天空撕开一个大洞,大地扯开一条深沟,成千上万的木棍、锄头、镰刀、菜刀在日光下散发着一片寒光。
看着台下的一切,王大志的嘴角,升起一丝讥笑,然后他疾步离坛,直奔郡衙而去。
郡衙之中,早就聚集了百十黄巾军汉,人人身披从汉军身上缴获而来的甲胄,却都不带头盔而是以黄巾代替。这些人一见了王大志,立刻先以手加额,再深深一躬身:“渠帅。”
“宗员可有动作?”王大志边颔首回礼,边用急切的语气问道。
“据我等探知,官军于幽州总兵力为一万两千人,其中,八千人位于玄菟以东。玄菟以西,只有不到四千官军,且大都布置于蓟城、古北口、卢龙塞、冷口等地。其余地方,兵力薄弱。”
“我师送来消息,让我们尽快攻占蓟城,然后南下冀州,与他们汇合。”王大志听罢手下的汇报,补充了一句,“所以,我们需要派遣一支兵力,前往右北平郡土垠县,阻止两辽官军西进支援。”
“渠帅,末将愿往!”众黄巾军汉中,立刻闪出一将。王大志定睛一看,只见此人生得虎背熊腰,豹头虎须,正是代国赫赫有名的大力士相三臣。
“好,本帅命你为东营总旗官,领兵两万,务必在土垠县截住南下的官军。”
“末将定不辱使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