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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国主的征兵令

上一任的百里家主“百里迟”的也算得上是英雄人物,运用贤臣,在与大风国的战争中稳扎稳打,曾一举攻破三城,大炎国前来入侵时,他向天霜国借兵3000打了一场,非常漂亮的伏击战,与大炎国签订了和平条约,获得了3万贯的战争赔偿。

随即与钢之国进行了互通商路,国家渐渐的富强。

跟前几任的国主比起来,已经算得上中兴时期了,到了这一代的“百里兴”,在父亲死后,与兄弟“百里迟”进行了一场权利的厮杀,将父辈积攒的国力消耗大半,大风国主“南宫行”趁机发兵,不仅夺回失地,还一举攻占了河边城。

自这一战,山越国力大减,并且丢失了最重要的防御要塞,如果不是“百里兴”的叔父“百里豪”斩杀了“百里迟”,领兵支持“百里兴”,恐怕山越国就会就此灭国。

再后来,大风国的盟友“南山部落”,背叛了他们的盟约,趁着兵力空虚,引兵攻打大风国都。

也正是因此,大风国停止了进攻,进入了防守阶段,山越国得以休息,并且在三年内持续发动战争,直至最近,终于夺回了一半的河边城。

李家村属于河边城的偏远地区,大风国不便管理,干脆就让还给山越国,也正是因此,这么多年,李家村还处于山越国的统治下,否则按照规定,父亲李铁根就要为大风国而战了。

为了身为国主的威严,也为了夺回最重要的要塞,此次征兵,“百里兴”要求动用全部民兵,以往只用一户出一个男丁即可,而这一次的战争,只要过了12岁以上,就必须参加。

“要不干脆搬走好了,剩儿好不容易挺过毒王仪式,没必要为了这样的国家丢掉性命。”自从村长将征兵令传到全村上下,王淑芬就一直念叨这句话。

对她来说,毒王谷才是最重要的,而且山越这个国家对他们一家也没什么恩惠,要不是为了隐居,根本就不会选择这么偏僻的地方。

“没事的,打仗是斗士和国主大人的事,像我们这样的守卫,只需要在一旁掠阵就可以了,伤亡率并不是很大。”作为已经应召过几次的“资深人士”,自然清楚现在的战争是什么东西,像铁根这样的人也仅仅是凑数的。

利用血脉之力进行战斗,这种人被称为斗士,由于无法动用天地元气修炼,并没有资格被称为武者。

然而就算是这样,在这个功法稀缺的南荒,斗士也非常尊贵,他代表着为武道奋斗的人,虽然时不时就会提出决斗,死伤率也很高,但在南荒小国,斗士就是武者,也就是主要战斗力。

李铁根虽然拥有斗士的实力,但却伪装成普通的守卫,所以也没有被要求正面厮杀。

而李狗剩,虽然觉醒了血脉,但还没有熟练的运用这个力量,也就没有上报为斗士,自然就没有特别高的伤亡率,毕竟斗士和国主也不指望他们这些民兵能有多大作用。

“家里除了一套武器,就只剩下你那玄铁重剑了,总不可能让剩儿拿着那把重剑去砍人吧,要知道,战场厮杀,速度很重要。”王淑芬知道劝不住这爷俩,也没有理由让李狗剩听她的搬家,只是害怕李狗剩没有上过战场,战场不同于打猎,那种厮杀,可是极度需要心理能力的。

“让狗剩,拿着他那把猎弓,背上个箭楼子,把那骨刃也带上,就这个装备,反正他使的也顺手,到时候战场上我保护他就行。”李铁根想了一想说道。

像他们这种猎户,反正都是凑数,有几十个使弓箭的,国主大人也不会排斥,毕竟有弓箭手也总比没有好,甚至还有专门保护弓箭手的斗士。

“爹、娘你们就别担心了,那些蛮兽我都猎杀了不知道多少个,一群民兵而已,只要小心一点,说不定连受伤都不会。”李狗剩笑道,在这个饭都吃不饱的时代,可不是每一户都像他们家,李狗剩每天都会去猎杀猎物,基本上餐餐都有肉,而大风国和山越国的其他民兵,基本上就没有这个能耐了。

他们平时可是没有肉吃的,只能依靠野菜勉强活下去,然后扛到丰收的时候,还要交税,剩下的再取出大部分去换钱,购买生活需要的盐等等。

然后反反复复,真正吃到肚子里的食物,恐怕很少有大米之类的。

那种东西,基本上是有钱人家才享受得起,因此,本次战斗的那些民兵实力也就那样,凑数的终究是凑数的,反倒是他经历过猎杀蛮兽的历练,战斗力早就超过一般民兵,甚至让他去对付那些斗士都没有太大问题。

“你这孩子。”淑芬看向李狗剩自信的神态,暗不愧是毒王谷的传人,跟先祖一样,胆气十足。

这样想着紧张的心思就平静下来。

“咳咳,你爹我可是参加过10场战斗的,保命的经验可比你高多了,你就老老实实的待在我身后,保你小子没事。”李铁根此时面带笑意,秀了秀一身的腱子肉,对李狗剩进行了嘱咐。

“放心吧,父亲。”李狗剩也很郑重的说道。

实际上他心里想着,真要是出了什么问题,战争打的顺还好,一旦逆风,我跑的比谁都快,穿越到这个世界,山越国又不是对我有什么大恩,反而是一个苛捐杂税的国家,为山越国卖命,想屁吃呢。

随后一家人就开始准备出征的物品,事实上并没有什么可以准备的,除了手中的兵器,盔甲等等,就连食物也是国主大人负责,毕竟打仗不给钱,要是连饭都不管谁给你打,像他们这样的民兵,要不是斩掉敌人首级,可以获得一贯钱,基本上都没什么人来。

李狗剩的身上还被套上一块铁链甲,而在他觉醒毒王血脉之后,那只黑甲蛛就静静的待在他的袖口,只要运行血脉之力,就可以指使它去咬人。

好家伙,像这种残暴的生物,只要被咬上一口,像其他没有毒抗的民兵,甚至是斗士,也就是一小口的事儿,战斗时候,两个人打的时候挺累的,突然有一个人放出一个毒蛛,不仅剧毒,甲壳还硬,生命力也贼强,这不就是一个杀手锏吗?

身为毒师的后代,王淑芬在李狗剩的身上也安装了各种暗器,什么毒针毒镖,毒刃,毒药粉,基本上是把李狗剩武装到牙齿了。

甚至连逃跑方案都帮李狗剩想好了,在这次战争的想法上,老妈简直是跟自己不谋而合。

两个人都认为不应该为了这样的国家去拼命,李狗剩也仅仅是想看一看战场是什么样子,而且猎杀蛮兽可以获得经验,杀民兵,如果也有经验的话,那他直接化身战争兵器。

说不定就此获得国主赏识,能够平步青云。

从此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咳咳,当然那都是后话了,现在的李狗剩还没有能够完全保护自己的能力,特别是战场,如果混乱的话,那群斗士才不管你有没有能力,只要是敌方的,全部都杀掉。

在准备好以后,全村的民兵被村长带领着,前往了附近的城镇,像他们这种小村子,并不会有专门的人来组织民兵,顶多就是通知战争的时候,城镇里的人会忙一点。

到了军营的时候,李狗剩才感觉到前世龙国的军队有多么强大,看着眼前这些东倒西歪,吊儿郎当的民兵,如果像这种垃圾也能够参加战争,那基本上他们敌人也不怎么样。

这样想着李狗剩也就放心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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