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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东方狂欢节

有人在看各种表演,也有人在讨价还价、以物换物。

刘瑁带着甘宁、李恢在热闹的人群中穿梭,感受着这份闹热与喧嚣。

夜幕降临时,篝火燃起,高台上的董随大声宣布“火把节正式开始!”

篝火堆旁响起了歌声与欢笑……

人们不分男女,不分部族,各自手持火把在篝火堆旁载歌载舞,共享节日的欢乐。

人是群居动物,靠各种社交活动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虽然各族的火把节每年都会举办一次,但象这次一样巨大的已经很多年没见过了。毕竟每个部落之间不是完全的平和,有的部落之间甚至还是敌对的。

但在这里,这个节日里,大家都保持着理智与克制。

这是一个很快乐了节日。

就算不为别的,大家也都得给带来洞主留几分面子不是?

这可不是一个单纯的狂欢节,人家带来洞主还要在这儿为女儿招亲呢。

祝融可不是一般的女子,那可是整个南中地区蛮夷公认的“圣女”。谁不想抱得美人归?就算不能号令群雄,但也可以得到带来洞的支持。

带来洞虽然在兵力上算不上南中的顶级势力,但人家有城有人,富裕。综合实力肯定是居于众蛮夷部落前列的。

如果能得祝融亲睐,带来洞主肯定会站在她夫家背后支持的。

“火”,是人类从野兽向智慧生物转变的最重要的发明之一。

有了火,人们再也不惧怕黑暗。

有了火,人们再也不惧怕夜间出没的猛兽。

有了火,人们再也不用象野兽一样茹毛饮血。

有了火,人们再也不用在寒冷的冰雪里瑟瑟发抖。

……

祭火神,拜烈火,以火为舞。

这就是南中夷蛮对火的崇拜与尊敬。

直至深夜,火把节的第一天终于在欢乐的气氛中结束了喧嚣。很多从各地赶来的其他夷蛮部落就在楪榆泽畔扎下了营寨。

但当地的居民们还是大部分返回了城中。

刘瑁也没有回城,他让甘宁把三百精锐开到了城外,扎下了行营。

就地扎营,倒不是刘琦懒得来回奔走,是李恢建议他要抓紧时间与各族的使者打好关系,争取多拉一些人到自己的战船上来。

人群散去后,刘瑁邀请了几个部落的青年才俊到营中饮宴。

有朱提孟家少主孟获、乌戈国王子兀突骨、银治洞少洞主杨锋、第二洞少主董荼那……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会给刘瑁面子。比如正在与乌戈国开战的八纳洞就没人来,秃龙洞的人也没有来,高定的儿子高晋也没搭理刘瑁。

孟获本来也是不愿意来的,毕竟刘瑁现在是他的竞争对手。他一心想要娶得祝融,志在必得,但是刘瑁给了他很大的威胁。但是他同族的兄长孟琰却告诉他,刘瑁是一只困在深渊的巨龙,尽早有一天会一飞冲天,要他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尽量不要与刘瑁为敌。

孟获不是家中长子,他还有一个哥哥孟节。但他却被早早地被立为家族的继承人,完全是因为他是孟家百年来难得一见的武学奇才。二十三岁的他已经以勇武闻名与南中,整个南中诸夷之中,若以个人勇武论,或许只有眼前那个身形高大的兀突骨能够与他一分高下而已。

说好的比武招亲,孟获认为自己的机会绝对是首当其冲的。

直到他看到刘瑁。

这个人看上去不象是武艺高强之辈,但眼神中却透露着精光。汉人鬼主意多,事事难防啊!

兀突骨倒是个爽朗的汉子,身材高大,毛发浓密。倒不似《三国演义》中描写的那么夸张,但没有丈二,却也有接近两米的身高。什么身有鳞甲,刀箭不能侵;不食五谷,以生蛇恶兽为饭……都是夸张的写法了。

乌戈国位于牂牁郡东南,与交州交界。也就是后世贵州与广西交界的地方。真正地生活在大山之中的族群,能长成兀突骨这么高大的已经属于巨人级别的了。要真长到两米七几的大个儿,在山中估计也活动不开吧?

他这次来参加带来洞举办的火把节,倒不是为了娶祝融的,他老子让他出来会会南中英雄,好为他接下来登上王位作准备。能得圣女亲睐自然是好,若不成也不强求。在他看来带来洞的人都是小矮人,还是族中高大的女子更适合他的审美观。

董荼那就是个打酱油的,他与第三洞的阿会喃,平日里就是孟获的跟班。因为第一、二、三洞离孟家控制的南蛮洞比较近,他们几个部族的人本来就走的比较近。

杨锋倒是还行,至少看上去比其他人长得好看一些,更象是汉人。刘瑁不知道的是杨锋所在的银冶洞族人其实是秦王朝时期流放的罪人一族。他们能这么快地在南中诸夷中崛起,是因为他们掌握着比南中蛮夷更为先进的生产力。

若论个人勇武,杨锋确实比上孟获、兀突骨这些蛮夷勇士弱一些。他杨氏一族有坚甲利刃,会练兵之法。杨锋也是一个懂得练兵的后起之秀。

要知道,后来留名史册,为蜀汉政权立下霍霍战功的“无当飞军”就出自于他的部队改编而来的。

刘瑁居中,令兵士端上整头的烤羊与众人分食,美酒伺候,让诸人尽兴而归。

管他后面招亲的事会怎么样。

吃人嘴软嘛。

过两天与这帮人在擂台上碰到,最少不至于下死手不是?

何况刘瑁自己心虚,估计八成很难在娶祝融的事上全功而返了。早点拉拢一下各族的年轻一代,对后面的大事总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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