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这些处于兴奋中的愚人,赢平笑了,他的心比笑冷。oM
他可没打算真正把他们当“兄弟”,在关键时刻,他可以毫不犹豫地抛弃他们,甚至杀了他们。在他看来,混黑社会的,本来就不会是什么好东西。而且,虽然从有了力量以来,赢平的性格变化了很多,但多年的孤僻,已经深入到他的内心深处,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不想和不相干的人在一起。
这些人所有人的力量,即便是多十倍,也动不了赢平的一个手指头。赢平之所以收服他们,只是想创造一种“势”,让国家不敢轻举妄动的“势”。只要他手里掌握越多的生命,国家便越不敢动他。
只要一年,不,如果加紧练功的话,不到一年,赢平就已经完全吸收了第一滴精血,到时候,他相信,以佛祖十分之一的力量,这世间,再无人可以阻挡他,即便是有,大不了再潜伏一年,两滴“神之精血”的力量,还会有什么疑问吗?真正是他对手的,只怕只有那些真正的神了吧。
在神话传说里,西方有天使,东方则有仙人,既然耶稣和释迦牟尼都存在,他们的手下们,自然也不会空**来风吧。想到有可能和那些传说中的神打交道,赢平的心中有一种嗜血的兴奋,要是把那些作为耶稣和释迦牟尼的代言人的天使和仙人吸干,想必力量会增加得更快吧!然而他又有些疑虑,万一和天使仙人冲突上了,会不会引起耶稣和释迦牟尼的注意?他们不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传人被杀虐吧?
赢平有些烦恼地用指节敲了敲额头,突然见包厢里的人都看着自己,抛开刚才想的问题,微微一笑,说:“那好,做为你们跟随我的回报,我现在给你们力量。”
众人听到赢平这么说,眼中都闪烁出炙烈的光芒。
赢平抓起桌子上的水果刀,笔画了一下,刀身微微透着寒气,看上去还比较锋利。他打算学“神”的样子,搞几滴血出来分给他们,当然不会是精血,具“神”留下的信息,他知道,精血是不能随便给的,一滴精血会削弱自身千分之一的力量。知道这个的时候,赢平心里暗骂“神”小气,又有些恐惧“神”强大的力量。不过,要真让他自己平白地分给别人千份之一的力量,他倒是舍不得了。所以他决定就用他身上普通的血。在“神”的信息里说,如果是普通的血,对血主自身不会有伤害,但功效上要差很多。赢平把刀刃横在手腕上,心想,正好试试他现在身体的强度。
用力一滑,包厢里马上响起了嘎嘎嘎的尖锐的金属摩擦声,混混们都情不自禁地捂住了耳朵,表情十分痛苦。赢平停下来,看了下手上的刀,只见刀口已经全钝了,刀身因为用力过度而严重地变形。他心中大喜,刚才的一割,除了有一点点痒,完全没有其他的感觉,这说明他现在身体的强度已经到了很强的一个境界。
声音一停下,混混们也渐渐恢复了正常,他们松开捂着耳朵的手,眼睛怔怔地看着赢平手上的刀,脸上露出了震惊,心想,这也太夸张了吧,这还是人吗?他们看赢平的目光有些怪异。而光头眼里,却更多的是狂热。
赢平心中一动,说:“换了把刀来。”
他们开始的时候就带了不少刀,原本是打算用来砍赢平的。在一堆刀里,赢平选了一把比较尖和厚的刀,刀尖抵在手臂上,使劲。“磅!”刀断了,手臂怡然无损,连个印子都没有。
赢平呼了口气,对光头说:“拿枪来!”有些兴奋的他已经忘记了他在次空间里放了一把枪。
光头把枪递给赢平。众人都隐然知道了他要干什么,都睁大眼睛盯着,生怕漏过了一个细节。
虽然经过了前面的试验,赢平的心里还是有点紧张,毕竟,枪的威力实在是太大了。赢平稳定了一下情绪,终于扣动了扳机!
“砰!”
枪响之后,赢平的手臂上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红印,他也感到了微微的痛,仿佛在意料之中,光头他们没有怎么吃惊,在他们心中,赢平确实是和怪物对等的不明生物了。但赢平心中的感觉只能用波涛汹涌来形容,连枪都不能给他造成伤害,他就再也不用怕警察了!他往手臂上运了少许保护能量,又开了一枪,这一下更好,连印子都没有了!
赢平沉默了,他第一次认识到了自己的实力,这还是第一滴精血正在吸收的情况,他的能量时刻都在加强,身体也时刻都在变得更加强硬。抬头看了眼中兴奋莫名的众混混一眼,心里盘算着还有没有留着他们的必要。最后,赢平还是决定留下他们,反正不是坏事,而且这个社会,没有权势,确实是不行的。
光头他们正在兴奋状态,赢平的能力越强,他们的力量也不就越强么?哪里知道,他们已经在鬼门关晃了一圈混来了。赢平现在又为另一个问题苦恼,连枪都不能对自己造成伤害,那怎么能挤出血来?“神”当初是怎么做到的?在脑海里搜索了一番,赢平终于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欲伤己,自己伤。赢平一想便明白了,也只有自己这么强的力量,才能对自己的身体造成伤害。
右手掌摊开,光华闪现,能量无限压缩,一分钟不到,一把闪着淡淡银色光华的小剑浮在赢平的掌心上。别小看这么一把剑,赢平为了凝聚他可是花了不少力气,足足用了他三层功力。赢平操纵小剑,往自己手臂的皮肤上滑了一下,皮肤微微裂开,出现了金色的血液。赢平虽然对自己的血为什么变成了金色感到奇怪,但见皮肤上的伤口正在快速愈合,吃惊之下忙操纵着一滴血液飞向光头,没入他的眉心,光头身子一震,眼神变得涣散,倒了下去,旁边的人赶紧将他扶住。
“他没事!”赢平轻喝了一声,又操纵小剑在原来的伤口上滑了一下,由于原来的伤还没有完全愈合,加上他在手上多用了些力,所以这次流出的血多了一些,赢平操纵着十滴血液,分别飞入剩下的人中的十个。这些人总共有十七个,后面的六个也在下一批完成。这些人全部都昏迷在了地上,赢平知道,血液对他们身体的改造已经开始了。
赢平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水,倒是不是因为血液流失而造成的,而是因为操纵小剑实在是困难了一些,到了最后的时候,小剑几乎是要飞脱出去,他可不敢想像凝聚了他三层功力的东西飞出去会造成什么样的伤害。所以,一弄完最后一批人,他赶紧把小剑以能量形式收回了体内。
赢平看了横七竖八躺在地上、身上发出淡淡白光的众混混一眼,靠在了沙发上,心想,妈的,老子为了你们受了这么多的累,要是将来你们不为老子尽力,不用别人动手,老子第一个废了你们……
大概过了一个小时,光头他们陆续地醒来了,马上发现了自身的变化,觉得腰不酸了,腿不痛了,走路也有劲了,视野宽阔了,身体内更是有一股磅礴(?)的力量在游动。变化最大的大概要属光头,他脸上那道可怖的伤疤居然消失不见,变成了光洁的皮肤,想不到,他没有疤的样子,还颇为英俊。
众人欣喜了一阵,面对面打量了一下对方,见到光头的新造型都不由地取笑他一番。光头突然由一个凶神恶煞的主变成了小白脸,颇为不适应,登时十分尴尬。
笑过之后,众人冷静下来,和大家相对看了看,然后一起跪在了地上:磕了三个响头:“老大,从今天起,我们的命就是你的了!”
他们已经真正地接受了赢平,这正应和了有奶便是娘这句话。人类,和其他的动物一样,都有趋利避凶的本能,何况这个凶不是普通的凶,是要人命的凶。《古惑仔》里的兄弟情谊,终究是电影的表现手法,太多混的人,利益的结合,使他们在最后关头,会毫不犹豫地出卖自己的同伴,自己的命才是宝贵的,你以为我替你去死,我就能上天堂么?他妈的!我们都该下地狱!
赢平点点头,把他们都扶起来,大笑着说:“从今天起,我们就是好兄弟,有我的,就有你们的,让我们用我们的力量,一统江!”
众人都是热血沸腾,光头首先喊了起来:“一统江湖!”
“一统江湖!”
“一统江湖!”
……
赢平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已经是晚上十二点了,对光头说:“这里的事其他人知不知道?”
“没有外人知道。”
赢平点点头,说:“明天带我去见魁豹。”
光头眼睛一亮:“老大,你想……”
赢平微笑着看了众人一眼,说:“难道你们不想试试看自己有多大能耐吗?告诉我,你们想不想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