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着犄角旮旯的小路,很快摸到墙根下,石头垒砌的高墙约有五米,从痕迹上可以辨别出,这道墙加高过好几次。
楚云川从地上抓起掺有杂质的干土搓搓手,找好切入点后,便轻车熟路的顺墙攀爬而上。
翻过墙头,在离地还有两米时,楚云川直接跳下去,悄无声息的落地,他顺势再次观察四周,确定没有动静,就一路奔着小镇的方向飞快跑去。
当他抵达镇上时,街上的人已散去大半。
走马灯似的看了一路,最后,楚云川选定一家规模不大还未打烊的饭馆。
店内没有食客,只剩一名伙计打扮的小伙子正在收拾,听到动静,伙计回头刚要招呼,却直接被来人吓住。
“……什、什、什么人?”大半夜的,猛然蹦出个青面獠牙……不对,没有獠牙……呃,那也不行!得谁不得吓一跳。
楚云川没想到伙计这么大反应,于是客气说道:“大哥,我是来吃饭的。”
待瞅清楚来人,伙计瞬间挺直腰杆,他自然明白脸上有烙印的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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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什么的。
小伙子鼻孔朝天,语气不善:“没有!”
又是这种嘴脸!虽说是见多了,但不代表他已经习惯了。
“你、你要干什么……你别乱来呀!”伙计看来人欺身上前,才发觉他比自己高出一头还要多,气势自然矮了几分。
看着伙计的脸色变来变去,楚云川莫名觉得好笑,最终,他平心静气说道:“我只是想吃点东西。”
“厨师已经休息了,这冷锅冷灶的,我……”
不等对方拒绝的话说完,楚云川摊开手掌伸向前,一颗晶莹圆润散发着诱人光泽的珠子呈现在伙计面前。
小伙子吞吞口水,虽然不认识眼前的珠子,但是只看这外表就知道不是普通物件。
下意识接过来端详一番,是越看越喜欢,简直让人爱不释手。
一个奴隶,哪来的宝珠,别是偷来的吧——心里这样想着,想要质问的话到了嘴边却改了口:“那你等着吧,我去后厨看看,估摸着只剩些熟食和凉菜了。”
“好……麻烦再要一瓶酒。”
伙计没答话,急匆匆去了后面,楚云川随便寻个座位安心等着。
小伙子来到厨房直奔灶台,冷不丁瞧见地上自己刚才收拾回来的残羹冷饭,他收住脚步,瞅瞅四下无人后,忍不住又拿出被当做饭钱的珠子,此时,他的眼中只剩贪婪。
把玩一会儿,伙计直接揣进怀里,从剩饭中挑拣一番,把那些没有啃干净的鱼呀肉的撕成小块,紧接着盛放到一次性的餐具里,自始至终,他就没动灶台上那些完整的备用拼盘。
给开封的酒瓶里勾兑好凉水,伙计拎着打包好的食物就出去了。
笑吟吟的来到楚云川面前,伙计把食盒递上前:“小兄弟,你看这天也不早了,等你吃完的话,我怕来不及收拾。饭菜我给你打包好了,酒菜都足量,你带回去吃吧,餐具我就不要钱了。”
楚云川想了想,觉得也行,回去吃心里面踏实,于是向对方道声谢,也没去检查,直接拎着食盒离开了。
等他走出几步远,伙计就迫不及待的关上店门……
拎着食盒,沿着街道原路返回,偶尔还会遇见三三两两的本地居民,走了一会,楚云川被不远处的喧哗吸引了注意。
人员汇聚的地方是镇上唯一规模最大的酒店,这里几乎随时都在营业,除了美食,还有许多观赏娱乐的项目。
自己所在庄园里的那些抓捕来的野兽,其中大部分都作为野味卖到了这里。
他之所以仓促停下,是因为瞅见了熟人——方管事和吉三儿一伙人正站在酒店门前和另外几人寒暄。
这时候找别的路已经来不及了,楚云川的身高丢在人群中简直是鹤立鸡群,很容易引人注目。为了不被发现,他尽量低下头跟在几个行人后边。
酒店门前,吉三儿和众人目送离去的熟人,不经意间,他看到一个高大身影。
“他怎么来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