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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o翁小说网 > 荆棘与蔷薇之主 > 第二十四章 我是要成为五岳剑派萌主的女人!(求票票 求收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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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我是要成为五岳剑派萌主的女人!(求票票 求收藏啊~)

宁中则身为岳不群的枕边人,丈夫有多少水平,她心里太有数了。

岳不群很优秀,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要不然也不会获得到前代掌门之女的芳心,继承掌门之位,在气宗剑宗内讧,门派元气大伤之后挑起了这副千斤重担了。

岳不群很喜欢舞文弄墨,他平时除了练武,也爱看书。武林中有一句话说得好,只有起错的名字,没有起错的外号。

君子剑岳不群!

这除了说他行事风格之外,也有恭维他很有读书人的风范,谦谦君子……呃,这里面到底是赞美,还是暗搓搓的讽刺,就要看人下菜,见仁见智了。

反正啊,“大雪压青松”绝对不是老岳写的,而且看左冷禅几人的表现,显然也不是前代文人墨客的作品。

前面说过,能当上名门正派大佬的人,没有一个是毫无知识的莽夫。

这就行了!

如果灵珊自己做的,那么我家女儿就是天才,如果她是听来的……这水平的诗句,哪怕是她这个女流之辈都能听出其中的风骨,绝对是一位才华横溢的出色人物,那么拉来当虎皮也是极好的!

没错,宁女侠虽然胸怀坦荡,任侠之气不输给男儿,这并不代表她是一位白莲花。再天真不懂事的小女孩,经历过门派内讧差点把自己搞灭门,然后和丈夫一起苦心支撑多年以后,也绝对会成为一个合格的掌门夫人。

她打开女儿闺房的木门,见到了一只棉被精……

宁女侠被气笑了,“刚刚挣着嗓子学人家吟诗作对的小岳女侠,却原来是一个衣冠不整还赖床的邋遢丫头啊,太阳都晒屁股了,你还知道起来?”

古人大多都是早婚,沈钱现在这个岳灵珊的身体,年龄已有11岁了,所以宁中则还是个三十不到的美少妇,见到她进来,沈钱竟然眼眶一热,差点哭出来。

现在我这具身体是岳灵珊的啊,这是她的感情吗?

…………

迷雾之上,岳灵珊看着镜花水月中的宁中则,早已经哭成了泪人儿。

之前她的记忆还保持着自己死前的那一刻,之后“接收”了笑傲江湖后续的剧情,看得她简直是肝肠寸断。

父亲是个令人不齿的伪君子?最后死于非命?

母亲因为自己的死还有父亲做的事情,非常刚烈地自杀了?

小林子身残毁容,被囚禁在西湖的底下?

六师兄也死了?

幸好最亲近的大师兄无恙,却也不再是华山派弟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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