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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遇见故人

自己认识的女人中,好像只有这个人与眼前的人,有一丝的吻合。

“哎呦,还学会装作偶遇了啊?”吧台里的陶佳雨,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身体巴不得拧成麻花。

她侧着身使劲白了一眼楚天,一脸厌恶的表情。

这个陶佳雨,是楚天高中同学,确实有一点姿色,光洁的脸颊,画着长长的眼线,在眼角还飞起一点,眉毛弯弯的,她的眼睛确实很好看。

如果她不说话,不了解她的人,第一眼看到她,很可能会被她的眼睛迷住。

高中时候,她也是被称为第二校花的人。

只不过,如果加上上一世的时间,按照楚天现在的实际年龄,应该要比她大上五岁了。

此时的楚天,审美自然不同,要论化妆她真比不过于雪,要是不化妆,那自然是跟自己的洛洛差着十万八千里。

洛洛可是素颜下,都可以在数万人的大学里,称之为校花的人。

小小的高中,第二校花,又算得了什么。

当年高考之后,楚天听说她没有上大学,直接选择了进入社会。

想想也正常,她上高中的时候,整天跟校外的小混混在一起混,整天不是旷课,就是逃学,怎么可能考得上大学。

要不是她家有钱,估计高中的时候,都会被开除掉了,听说她家里给了校长好多好处,才让她读到高中毕业。

不过在高考前夕,她家遭逢了破产,后来她就再也没有在学校中出现了。

“我说给我开两个小时的卡。”楚天淡淡的撇了一眼陶佳雨。

要说这个陶佳雨,楚天是真的没想到她在这里上班,他是真的讨厌她,楚天很少这么讨厌一个人,可能陶佳雨是唯一一个。

就连黄学义和于雪,他只是恨,而并非是讨厌。

至于为什么讨厌,就要从高一刚开学的时候说起。

高中刚开学,楚天就喜欢了一个女孩,说起来这个女孩竟然和洛洛有几分相似之处。

平时文文静静的,学习也很好,情窦初开的楚天,有一天心血来潮就写了一封情书。

但是在情书还没送出去的时候,在课桌里放着,不知道怎么的就跑到陶佳雨手里去了。

说来也巧,那个女孩的名字中也有一个雨字,叫做陈雨儿,这个女孩正是他们全校公认的校花。

楚天情书开头的一个字就是‘雨:……’(请自行脑补情书内容,此处省略一千字。)

然后陶佳雨,就拿着情书,到处宣扬,说楚天暗恋她。

并且,还义正言辞地在众人面前拒绝了他,甚至把楚天损得一无是处,说他一个没爹妈的野孩子,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等等……

这件事情发生之后,楚天觉得很没面子,一直到高中毕业,楚天都没摆脱这个阴影。

这件事导致他高中三年,学习成绩都一直上不去。

万幸的是他还是考上了大学,后来陶佳雨离开学校。

楚天还找过她几次,原因是她走了之后,自己丢了一个东西。

是一根手环,楚天一直将它随身带着,后来因为手环太小了,他就随身揣在兜里。

有一天他将衣服放在教室,去了一趟洗手间,回来就发现不见了。

同学们有说,看到陶佳雨,翻动过自己的东西。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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