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怎么行!没病没灾的,让你个大男人煮饭,我还不得被人家给笑话死?!一会儿,回了铺子里,你就带上白板,楼上楼下的再转转,琢磨一下儿,还有没有什么需要添置的了,如果有,咱们吃过了午饭,再出来买!”
态度坚决的驳回了高志豪要亲自下厨的建议,常蝶语对厨房该是女人的天下,不该让男人来沾这事儿,执拗的不是一星半点儿,“哎,对了!我就说,怎总觉得少了什么呢!你开丹药铺子,不买丹炉,拿什么炼丹啊?!”
“我家里已经有三个丹炉了,等回了翔龙镇,我再去炼器铺子里,找人家去买几个,一起搬来。”
风城是凡人城池,不是修仙人居处,但,却因为是离翔龙镇最近的城池,而颇多人经营仙家物用,很多在周边居住的修仙人,或者打算修仙的人,也都会跑来这里采购。
当然,有利就有弊。
风城里经营的仙家物用数量多,种类全,却是价格高昂,刚刚走过炼器铺子的时候,高志豪一个打眼儿,就被标得离谱的价钱吓了一跳!
一只青铜打造的丹炉,在翔龙镇里,只勉强能卖出材料钱来,一文钱利润都不敢加的货色,在那铺子里,就敢标一万两!就算常蝶语这样的砍价高手,也不可能把人家标价一万两的东西,给砍到一千两卖啊!
所以,这丹炉,高志豪还是决定,回去翔龙镇买,然后,从翔龙镇里,再扛过来!
废点儿工夫,就能剩下好几千两银子,这在高志豪看来,实在是合算的很。
“搬来?那青铜炉子,可是重得很呢,你怎么搬啊?要不,等回去了家里,咱们跟我爹商议商议,借他的那些宝贝疙瘩灵兽们使一使?”
在常蝶语的感觉里,从风城,到翔龙镇,是很远的一段距离,丹炉又那么大,那么重,没有车,是绝不可能搬运的过来的……而翔龙镇,又是个轻易不允凡人进入的地方,寻常人使用的车马,只能走到镇外五里,就没法儿再前行,白板……这小豆丁,也不像是个有力气的,八成儿,也帮不上什么忙……
常德望养得那十几只灵兽,不能说全都力大无穷,但至少,一只灵虎,一只灵熊,一只灵狮,还都是有些力气的,寻常里,她爹爹上山去打猎,都是它们三个往后背驮猎物,一兽驮两只鹿,轻松至极。
如果,嗯,跟她爹爹商议一下,给它们三个套上车……从翔龙镇拉五六个丹炉回来风城,应该是没问题的才是!
“不用费那劲儿!我来回走,顺便就拎过来了!”
高志豪从来都没觉得,丹炉是很重的东西,听常蝶语竟是说,要跟他未来老丈人张嘴,借他老人家的心肝宝贝过来拉车运东西,忙不迭的出言拒绝,就算把那十几只灵兽都套上,用来拉车,至多也就能拖动七八只丹炉的份量,他来回搬两趟,就完事儿了,何苦费那麻烦,招惹的他未来老丈人心疼?
着实嫌麻烦,他就去央他爹帮忙,让他爹给画只鹏鸟,然后,把丹炉往鹏鸟背上一丢,几个眨眼的工夫,就能到风城了。
在高志豪这不识货的人看来,高清水画得那些各种画儿,也就那鹏鸟还能有点儿用,当然,这所谓的有用,也就是用来运送东西的时候,能省时省力些而已。
“拎过来?”
高志豪说的轻松简单,让常蝶语本能的瞪大了眼睛,习惯性的吐了吐小舌头,“修仙的人,都这么大力气么?嗯,志豪,你是筑基期,对罢?”
“好像也不全是,比如我爹,就是肩不能抗,手不能提的,我娘……咳,比我力气还大,要揍我,就是跟玩儿一样的……”
想起冀海涵的“怪力”,高志豪便是本能的浑身泛起了鸡皮疙瘩,那野蛮的暴力老太婆,可是他从小长到大,十几年的噩梦,要是没有她,八成儿,他也跑不了现在这么快,使不出现在这么大的劲儿……呃,这是巧合么?如果是巧合的话,会不会太巧了?
一直往前走着的常蝶语,并没发现高志豪因为滞愣,而站住在了原地,待发现自己跟他说了好几句话,他都没半点儿反应,才是奇怪的回了头,这才见着,他停下在了离自己十几步远的地方,正在发呆。
抱着白板跑回高志豪身边,伸手,在他的面前晃了晃,唤他回神儿,初恋中的常蝶语,这会儿正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盲目时候,怎么看高志豪,都觉得他是耐看,顺眼的不行,连站在原地发呆的样子,都是招人喜欢,“志豪?你干嘛呢?怎么突然不走了?”
“恩,没什么,我突然记起来了个事儿,觉得有些想不明白了,咱们继续走罢,不然,该耽误买肉买菜,吃不成你亲自下厨做的午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