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院中海棠花开的正盛。
风吹进花香。
沈轩略停笔。
这时,岳小萍走了进来。
“相公,又用功了。”岳小萍体贴入微,轻轻为沈轩捶背。
自打跟了沈轩,她也时时留心,渐渐认得了许多字。
“相公这可是给三公主写信?”岳小萍难以相信。
她一直以为,吴灵就是沈轩认识的最高贵的女生了,没想到他居然都认识公主。
“是啊!”
沈轩也没有隐瞒,他知道岳小萍又要催自己纳妾了。
前些日子,去拜过送子观音,但岳小萍的肚子依然没有起色。
这是岳小萍的心病。
她总是觉得对不起沈轩。
“相公你接着写,我看着!”
岳小萍没有吃醋,也没有生气。
“……近几日,我有腿伤在身,行动不便,与赵寡妇一同研发了洗发露、沐浴露,还有毛巾!连同洗衣用的肥皂与洗脸用的香皂,并一并给公主寄去,期待公主满意!”
“送公主一首词: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三公主,我腿伤还需些时日,这几日心思微动,欲写一篇小说名为《红楼梦》,待我写完几章,下次寄你以供消谴。”
写到这里,沈轩停了笔。
回头见岳小萍有些失落,便问她是不是不高兴了。
“如果娘子不高兴,这信就不寄了。”其实沈轩并没有想要高攀的意思,他只是在与卫思君书信往来中,体验到了笔友的乐趣。
岳小萍摇了摇头,说道:“我没有不高兴,只是你刚才写的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我觉得你写的真好。”
沈轩将信折起,交给岳小萍,说道:“你帮我寄出去吧。”
这是一种信任。
如果岳小萍不寄,以后沈轩就不和三公主联系了。
岳小萍小心收起,便退了出去。
清静的午后,让人昏昏欲睡。
沈轩坐在书房里发呆,而后李重九就走了进来。
一如即往的龙钟模样。
“举人老爷。”李重九开口,他的声音如同他的年纪,苍老如同枯树。
沈轩回头,看到李重九倚门而立,便问道:“有事?”
“我想支些月银。”李重九说。
沈轩想了想,回道:“不是刚发的月银吗?”
“还了上个月的酒钱,已经没有了,这个月我没酒喝,想预支些银子。”
沈轩有点反感。
喝酒本是一种消谴,可是像李重九这样的人,年纪都这么大了,居然还酗酒如命。
“好,你去找我家娘子支取吧。”沈轩挥手。
李重九抱拳:“谢举人老爷。”
沈轩看到,李重九喜笑颜开,出门时下台阶一步踩空差点摔倒。
不过,李重九摇晃的身子,好像不倒翁似的又站直了,依旧摇晃着走向了院门。
沈轩深吸一口气,听着外面蝉声阵阵。
要不要换个门房?
李重九的确是老了。
最后,沈轩打消了自己的想法,因为他想到李重九无儿无女,如果赶他出去,他便无家可归。
静下心来。
再展纸墨。
沈轩开始着手写《红楼梦》。
前世的沈轩最喜欢这本书,对于书中的情节倒背如流,依照记忆再写也非难事。
半个下午,沈轩就写下了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