牒云陌抬眼一看,眼前这个老兵,年约四旬,身穿边军旧式重扎铠,披着鱼鳞披膊,正活动着筋骨,他满脸笑容,但亲切可人,看起来心情不坏,如同自己的大哥长辈一般。
另外一人,就在老梁头身边,他的身形非常彪悍,手臂很有力道,戴着十分狰狞的半脸面具,腰间有一把刀,刀柄毫无装饰,刀身上也布满了铁锈,似乎是临时取来,就此当趁手兵器来使的。
不过,不知怎的,牒云陌一看到他,就只有一种感觉:死!
他观察二人半晌,略作沉吟,忽然对着杨霆风,拱手抱拳道:“杨军尉,这场比试,我认输。”
这一下,除了老梁头和萧狼,所有人都大为震讶。
杨霆风似笑非笑的道,“不错,你的感觉很灵,对上他们其中任何一个,你没有胜算!”
牒云陌点点头,缓缓退入人群中。
三番比斗,可以说是大获全胜,他先成功激怒众人,再与他们当众赌斗,三战三捷,折服三营,此时的披甲蹶张营三百人,对他可谓是心悦诚服,再无人有任何异议。
杨霆风突然咳嗽一声,往中军大帐前一站,大声喝道:“全体都有,集合!”
话音刚落,号角声陡起,一长两短,瞬息间,披甲蹶张营众人便集结已毕,三横三列,每队百人,威风凛凛地,矗立在中军大帐前。
抛开军纪来说,这些个异族士兵可谓是训练有素,弓马精熟,兵锋极盛。
这支枭悍的部队,以袍泽兄弟为重,凝聚力极强,士气极高,不易溃散。
若是遇上高明的统帅,全营上下一心,加上合理的战术战法,便可以发挥出极为可怕的战力。
然而,缺点也很明显,
那就是,极为认主。
一旦主将身亡,或者主将不能服众,那危险性比之一般的部队更甚......说白了,这支部队就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战力高低,全看主官。
看到迅速凝成的队列,杨霆风不由暗暗赞叹,这群六浑,还真是天生打仗的好手。
他不由大声问道:“胜负已分!你们服了吗?”
“服!”众人同举右手,嘶声齐呼,声浪随风而起,气势逼人。
杨霆风微微颔首,语重心长道:“弟兄们,我们既然参加边军,身处在战争的第一线;那么,也意味着,头上这颗脑袋,随时别在了裤腰带上,这保不齐,哪天就没了。所以——”
顿了顿,他又继续道:“今日绑了你们,又比斗三场,也是实属无奈。杨某不用这个手段,恐难以在你们之中立足。这万一,明日打起仗来,你们又不服我管束,一旦遇上敌人,我们就是四百头待杀的绵羊,我说的对吗?”
披甲蹶张营众人闻言,纷纷举起长刀,齐声高呼:“大人说得是!”
他娓娓道来,一边夸赞众人,一边说出全营的不足。
一时间,中军大帐前,静悄悄一片,只闻大旗瑟瑟作响,数百双眼睛都落在他身上,只听他训话;倒是三个伯长面面相觑,怕这位新来的一哥,一会清算哥几个。
约莫一炷香时间后,杨霆风说罢,他又目视三个伯长,问道:“事到如今,你们三,还有话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