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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麦金森的故事

“虽然你在竞技大会上击败了我,得到了我的装备还拿走了我的赎金,甚至让我的得力干将麦金森上了天堂,但我相信这都是神的旨意和安排,我没什么好生气的,也没什么好丢脸的,”埃蒙德男爵将空空的酒杯递回来侍女,抬起手臂用袖子擦了擦嘴巴,“我很少和人讲故事,但既然你想了解你的对手的过往,在这无聊的午后我也不在乎这点口舌。”

侍女拿着埃蒙德男爵那有着精致纹饰的银酒杯走到了帐篷边摆放的大木酒桶旁边,舀了满满一杯的香醇红酒,回到了埃蒙德男爵身边。

“朱莉,给我的客人西蒙也来一杯吧。哈,西蒙,说到这,你我本来无冤无仇,但是在竞技场上,在神的注视下,我们就得尽自己所能地互相残杀,争取神的欢心,赢取胜利的果实。我活了这么久,杀过数不清的士兵,佣兵,异教徒甚至骑士,但是像你今天这样让我吃瘪的人可是真不多见。”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西蒙默默地想着,从侍女手中接过了盛满的红酒的银酒杯。

“对了,回到正题,说到麦金森那小子,就不得不从好多年前开始讲起了,那会儿我的父亲还是整个领地的主人,虽然我们并不富裕,但上帝保佑,日子还算平静……”

麦金森的父亲叫麦金,他的儿子降生后麦金为了方便就直接在自己名字后面加了个“son”,从字面意思来看,“麦金森”的意思就是麦金的儿子。

麦金是当地有名的乡勇,是一个有着一小块自己土地的自由农。他的地位比男爵身边的仆从要高,平时的职责是守护男爵的树林和猎场,将该死的偷猎者绳之以法。

由于平时都是在树林里工作,所以麦金有着黝黑的脸庞和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穿着绿色的短袍绿色的紧身裤披着绿色的兜帽。他的腰带下挂着一筒利箭,别着一把泛着寒光的匕首。

有时候,就算那箭镞就如精铁矛头一般锋利,但麦金还是会嫌弃老箭匠做出来的箭镞太钝了,然后花费一番功夫在自己的小屋前细心地打磨。

麦金的肩带上有着一柄小巧的用铁片和木头做成的号角,手上戴着攒了好久的钱买来的皮革手套,用来保护那双满是老茧的大手。他的胸前别着一枚小巧的克里斯托弗银像章,他希望这位林中居民的保护神能够给他带来好运。

麦金擅长使用弓箭,是林中狩猎的好手,所以男爵赐予了他在林中为男爵家族打猎的权利。平时他做得最多的事情,便是拿着他的硬弓,搭着那支他最爱的那支做工考究用孔雀毛当箭羽的箭矢,在男爵的树林中悠闲地漫步。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麦金的儿子麦金森也在一天天长大,麦金倾囊教授了自己心爱的儿子他所有的技能。

有时候,老男爵也会让有几手武艺的麦金森进城堡内堡场和当时年幼的埃蒙德男爵比拼,所以埃蒙德男爵和麦金森很小便互相熟识了。

如果不出意外,在麦金老了之后,他的儿子麦金森便会接过他的衣钵,成为一个和他父亲相差无几的人,成为男爵家族新的护林人。

日复一日,老男爵的领地很幸运地没有被战火指染。要说唯一的不好,便是有几次老男爵履行义务征召了许多许多领地里的农夫跟随伯爵大人出去征战,但最后总有一些人再也没能回来,在领地里留下了一对对孤苦伶仃无依无靠的妻儿。

老麦金每次都作为弓箭手加入老男爵的军队,甚至在一次征战中还带上了已经长大的儿子麦金森。所幸的是父子二人最后都能平安地带着丰厚的战利品跟着老男爵回到家乡,重新回归宁静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老男爵从伯爵的宴会上回来之后,隔壁领地的布鲁什男爵派人给他带来了一封信,说是他已经在一些古老的文件中找到了足够的证据来论证他才是老男爵领地的统治者,以神赋予的权利,他拥有这片领地的宣称。

老男爵气不可遏地找来自己的宫廷文书官给布鲁什男爵回信,除了说布鲁什男爵一派胡言,论证材料虚假不确定出处之外,还大骂了他一通,说他是贪婪的毒蝎,光着屁股都杀不死一只刺猬的废物。

奇怪的是,信件发给布鲁什男爵好几天后,对方都没有回信,像是一只虚弱的老狼暂时收起了利爪。老男爵虽然心里有些不安,但并没有太放在心里。

不过事后证明,这只不过是暴风雨来临前的短暂平静。那一天,在领地边缘林子里巡逻的老麦金听到了非同寻常的喧嚣声。他寻迹而去,在林中的主路上,惊讶地发现是那布鲁什男爵的军队。士兵们如枪林般密密麻麻闪闪发亮的长矛,队列中骑士全身上下看上去无懈可击的锁甲,高头大马踏在地面上发出的隆隆声响,简直快把他的魂都给吓飞了。

他二话不说,拔腿就往村里跑去。他要警告所有人,包括正在村里磨坊磨麦的麦金森,赶紧藏起来或者逃走。村里有个会骑马的养马人,老麦金需要他立刻骑上马到男爵的城堡里通告这个消息。

不过人腿毕竟是快不过马腿,布鲁什男爵的骑兵和斥候先麦金一步到达了这个处在男爵领边缘的小村庄。他们二话不说先杀死了在村口站岗的民兵和那个准备跑到马厩里骑马去报信的养马人,随后便嗜血地将利剑挥向了惊恐无助的村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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