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西姆斯的话刚说完,斯巴达克斯就接口说道:“将庞贝城作为咱们新的营地还有一个好处,它的城墙坚固,有利于防御,我在来之前我们的探子从拉丁姆商人口中获得了一个消息――”
斯巴达克斯看着众人,神情郑重的说道:“罗马在大肆招募士兵,据说整个拉丁姆地区各城镇的年轻人都涌到了罗马城,很可能是上一次我们击败了罗马军团,已经刺激到了罗马元老院,他们正在组建更多的军团,准备来讨伐我们。
这一次他们的准备必然会更足,而我们现在的营地距离罗马太近了,全力行军的话三四天之内就能到达,骑兵就更快了。而且我们的各个营地人数虽多,但防御很差,一旦罗马军队像之前我们所做的那样发起突然进攻的话,情况将会变得很糟糕。
可如果我们选择以庞贝城作为营地,有厚实的城墙作为防御,前方还有维苏威山作为屏障,旁侧还有大海,可以比较有效的防止罗马军队的突袭,让我们可以有时间作出应对。
我的想法是……我们可以先以庞贝城作为营地,好好的整顿我们的军队,壮大我们的实力,同时观察罗马军队的动向,等过一段时间之后,我们率军去南方。听说南方很富有,有塔兰图姆,克罗托内、图里伊等大城,但军事力量却不强,与罗马的关系也不像坎帕尼亚人这样密切。而且那里距离罗马城远,罗马军队需要经过长途跋涉才能来进攻我们,这就让我们有充足的时间做好准备,寻找战胜他们的机会!”
斯巴达克斯说完,屋内一片寂静。
片刻之后,马克西姆斯干咳一声,抱怨道:“斯巴达克斯首领,我们现在正在讨论要不要把庞贝城作为新的营地,你却说要让我们转移到南方去,你这也说得太远了!”
斯巴达克斯赶紧圆场:“因为刚得知这个消息,所以考虑了很多,刚才顺口就说了出来,马克西姆斯你批评的对,咱们先来讨论庞贝城的问题,要不要把它作为新的营地,让整个队伍都迁移进来,大家做个表决吧。”
“我赞成以庞贝城作为新营地。”马克西姆斯首先说道。
“我赞成。”斯巴达克斯说完,又接着说道:“汉米尔卡也赞成。”
由于出发前汉米尔卡就事先声明过,其他4人没有异议。
“我赞成。”接着表态的是阿尔托尼克斯。
此时已经4票,接着还有阿特图穆斯表示了赞同,就算克罗斯和埃诺姆依表示反对,也无法阻止马克西姆斯的提议获得通过。
于是,斯巴达克斯朗声说道:“既然提议获得通过,那么从明天开始,各个大队就要尽快迁到这座――”
“等一下!”克罗斯大声说道:“我听说庞贝是个小城,人口只有5000人,我们2万人进来,以后还会有更多人加入,它能容得下这么多人吗?”
“5000人是庞贝城的公民。”马克西姆斯胸有成竹的说道:“我今天有空查阅了市政厅的资料,加上奴隶和自由民,这座城里至少住了3万人,到时候把庞贝民众赶出去,这座城住下我们整个队伍完全没有问题。”
“3万人也不算多,按照每天投奔我们的人数来看,半个月之后我们的队伍就能超过3万人。”克罗斯看向斯巴达克斯,沉声说道:“现在我们的队伍变强大了,可以试着去攻打象苏伊苏垃、洛拉这些在平原上的城镇,这样既可以获得更多的物资,来供养我们越来越多的士兵,多几个可以供士兵们选择的营地,也可以锻炼我们队伍的战斗力。”
“这是的提议?”斯巴达克斯皱着眉头问道,他的相貌虽然看起来和善,可一旦沉下脸来,却有着一股逼人的威严。
克罗斯虽然毫不回避的与他对视,心里还是有点发怵:“没错。不过马克西姆斯提议在先,咱们可以把队伍先迁过来之后,再集合军队去攻打其他城镇,苏伊苏拉、洛拉这些个城镇你们都应该了解,和庞贝城相比,它们的城墙都是土墙,高度也比庞贝城要低,人口比庞贝城还少,以我们现在的实力完全可以试一试。”
“我觉得克罗斯说的对,马克西姆斯都能攻下庞贝城,我们如果连苏伊苏拉这样的小城都不敢去打,兄弟们会怎么想!”埃诺姆依的话就更直接了。
“那行吧。”斯巴达克斯语气缓和:“咱们现在对是否攻打坎帕尼亚平原上的城镇进行表决。”
克罗斯、埃诺姆依立即表示同意。
阿尔托尼克斯和阿特图穆斯有些犹豫。
“我也同意。”马克西姆斯朗声说道,让克罗斯有点惊讶。
马克西姆斯当然不是想要以德报怨,他是认为可以值得一试。
毕竟坎帕尼亚的海滨城镇,无论大小,基本都是希腊人所建立的,这些几百年前从爱琴海域远涉而来的希腊殖民者为了能够在此立稳脚跟,防止土著人的侵袭,用希腊先进的建城技术以及海贸所获得的丰厚财力,将自己所居住的城镇建成了一个个难啃的硬骨头。
但是像苏伊苏拉、阿贝拉、诺拉等平原城镇大多都是萨莫奈人所建,作为山地种族,建城技术相对落后。更何况那时候他们在坎帕尼亚处于战略优势,自然对城池的防御能力要求不高,而归于罗马的统治之下后也没有什么明显改善,反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城镇甚至推掉了城墙、变成了乡村。以起义军军现在的实力完全可以去试一试,而且辎重营现在有攻城技术储备,正好可以用于实战,达到锻炼的目的。
“我也同意。”斯巴达克斯说道:“我想汉米尔卡也不会反对。”
克罗斯终于露出了进城之后的第一丝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