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大山深处,已经不能用“荒郊野外”来形容了。
所以,在这样的地方,别说出现一辆昂贵的电动车了,就算是人影都极少出现。
这里多山,没有平原,也没有大道,所以这很明显是一辆被改造过的越野车。
阿尘的第一反应就是“腾”地站起,多年的逃亡生活,让他对一切都充满了怀疑。
几个月前在那个小镇上,他忍不住使用了能力,肯定暴露位置了。
他不后悔当时的冲动,因为胆敢伤害他的妻子,还让他失去了尚未出生的孩子,他无论如何都要复仇的。
只是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他还是被找到了。
按照王庭的行事风格,这辆车里应该坐着几个很强的人,既然已经决定开着车出现在他面前,那就证明周围已经布好了天罗地网,他是逃不掉的。
妻子的咳嗽声从刚才起才逐渐消失,熬到天将明,她才好不容易睡着,阿尘非常心疼。
如果可能的话,无论如何,也要让妻子好好睡一觉。
但他知道,无论自己接下来是反抗也好,投降也罢,妻子都别想再睡了。
阿尘走进了雨帘。
雨水流进了眼睛,他却一眨也不眨。
车灯在尚未全亮的黎明里,穿过雨幕,留下了两道粗壮的光柱。
阿尘迎着灯光,走到了车前,停了下来。
车门开了。
下来了两个人。
一个身穿黑袍,看不清面目,另一个光着上半身,满头银发,肌肉虬结,身材高大。
特别是那个壮汉,身上的肌肉简直像在爆炸一般,雨水打在他隆起的一块块肌肉上,就像是打在青铜铸造的雕像上一样。
阿尘凝神戒备着,他没有先下手为强,是因为留有一丝希望与余地,不要波及到自己的妻子。
除了依旧在落下的雨点,整个画面,像是定格了一样。
“扑簌簌!”
两只鸽子不知道从哪儿飞了过来,落在了黑袍人的肩膀上。
直到这时,阿尘才恍然大悟,为什么这几天总是看到很多鸽子在附近飞翔。
原来,它们都是黑袍人饲养的。
系统的各种能力五花八门,养鸽子做情报员什么的,也算不得什么。
阿尘只是深恨自己,刚刚安逸了几个月,居然懈怠了,当时见到第一只鸽子的时候,就应该全杀了。
黑袍人右手前伸,掌心向上,一只鸽子从他的肩膀上飞起,落在他的掌心上。
接下来,这鸽子迅速抖了抖脑袋和脖子上的羽毛,在雨水的侵湿下,居然露出了一张类似人类的脸孔来。
“你,还记得他们吗?”黑袍人说话了。
阿尘楞了一下,遥远的记忆像是决堤一样涌来,他想起来了,这种长着部分人类特征的“鸽子”,不就是鸟人族吗?
当年,被他变小的百族之中,的确有一支,就是鸟人族。
鸟人族的飞行能力很强,而且个个都是天生的神射手。
在古代,持弓远射的鸟人族,可比什么人类骑兵拽多了,简直就是装甲车与战斗机的差别。
成年鸟人的翼展可达6米,就算不用弓箭,也能够徒手抓住一匹战马飞上天空,如此凶残,被阿尘变成了鸽子大小,从此再无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