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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立冬

日子终于到了立冬,隔壁赵叔也在昨天被释放了回来,虽然中间具体情况不明,柳婶还是隐约知道,这其间,多半是林翊的功劳。携着一大家子,少不了感谢一番,与柳婶一家搭伙之后,更是难得的丰盛了一顿。

这些于林翊而言,自然并未挂在心上,令他有所惊讶的是,前天胡老派人,告知为他弄到了两车石炭,只是暂时寄放在了胡府,来人只捎来了一筐,说是先用着试试,丢下胡府家的地址,也未多言,来人便告辞离去。

林翊摸不透这老头的套路,不过不难看出,这是在间接的邀请他过府一趟。

林翊有所不知的是,两日间,他的大作《相见欢》,已经在小范围内,传播了开来。始作俑者,却不是胡老,毕竟老头怀着藏私的心思,不把林翊收入帐中之前,肯定是不允许他发光的。

不过胡老的二子,在航运中任着一个闲差,偶然之下,在父亲的书房中发现了这阙词,本身作为附庸风雅之人,甚是欣赏,看见没有署名,以为是父亲所作,便抄录了一份,在自己的圈子内传了开来。

这个时代虽然信息闭塞,可挡不住人们对佳作的狂热,如同拥有魔力一般,迅速传到了许老等人耳中。都是多年的老友,这番风头之下,自然少不了要去求证,凑凑热闹。

如此一来,胡老自是不能再遮掩,只得和盘托出,并将原文展示在几人面前。与胡老初见时相同,林翊这种创新性的字体,最先引得几人侧目,心中之震撼,一点都不比当时的胡老来的少。

几个老者看来,书法革新,是不亚于一场文风改革的,何况还是一连出现好几种创新字体,若是公之于众,恐怕不止齐国,就是整个南疆五国,甚至是十一国之内的书法界,都会哗然。

照理来说,能有这番成就,无论以后是否泯然,已经可以在历史的丰碑上留下一笔,但并非所有人都能撑得起这份荣耀。但凡革新,必然会对传统做出冲击。让写了一辈子字的人,去承认一个小娃娃比他们写得好,有时甚至比杀了他们还难受。

简而言之,林翊的份量太小了,小到任何一个有名望的文人,站出来怒骂一句,便会受千夫所指,一个不慎,毁掉的就是一生的前途。

要知道,不管是宋徽宗的瘦金体,还是赵孟頫或是董其昌,哪一个都是在前人的基础上,经过数百年时间,逐渐改良而来,而林翊无异于生生撕裂了百年时空,让这些都提前问世了。

好比将后世音乐,放到几百年前给人欣赏,未必就能得到好评,欣赏水平,是需要时间沉淀的,太过超前,往往不是创新,而是另类了,这也是为什么众人初见这副字,只觉怪异,而未发现美感,欣赏力没到罢了。

后世有句话,步子迈大了,容易扯着蛋,大概就是这么回事。

几个老头商量之后,意见出奇的一致,这阙词,既然已经流传,便就做主替林翊扬个名,这都无所谓,可至于书法,还是姑且先压下来再说。

林翊这边,几人倒不用担心,既然这副字是无意间流出,说明他本就无意宣扬,而且结合他的个性,有主见,知分寸,自然不会到处显摆,只需找个合适的时机,提点一番就是。

倒是胡老的儿子,需要特意叮嘱一下,莫要贪图嘴快,害了林翊。

当然,胡府中所发生的种种,以及不知不觉间,这首《相见欢》渐渐流传于金陵文人间之事,林翊自然不知晓。此刻,他正在家中挽着袖子,绑着裤腿打扫兔棚,等着铁匠到来给他送炉子,还有盘火炕。

此情此景,若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着实让人哑然,一个能写出《相见欢》的大才子,竟然是如此生活化的一个人。

铁匠姓吴,真名不知,街面上常喊作吴三锤,据其自己介绍,他的成名本事便是锻孔,往往只需三锤,尺子都不用。

炉子送来时,大体上是符合林翊的要求的,结合现在工艺,没法做成圆形,方方正正的,几块铁板拼接而成。进风口,排烟口,中间煤架,上方可封闭的添煤口,倒是一应俱全,至于炉膛,得需要林翊自己完成,整体来说,是满足他的需求的。

而排烟管,受限于技术原因,吴三锤没有找到合适的铁皮,便自作主张的换成了铜制,林翊依然满意的点了点头,尽管超出预算,可终归是做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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