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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水调歌头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随着最后一句尾音结束,凌萱张着小嘴,长长的睫毛随着眼睛上下眨了眨。她这个年纪,实际上是感受不到多少词中意境的,但是不影响这首优美的曲调所带给她的痴迷,犹如有些人,一眼望去,就是一生,这首佳词,配上妙曲,恐怕大多数人都会一见钟情,更何况处在青春萌动期的少女。

终归是经典,能流传千年,被无数人追捧,是有一定道理的,这首水调歌头,不管与这个时代的哪一首诗词,放在一起比较,都会绽放出它特有的光彩。

“这是你写的吗?”凌萱从歌曲中慢慢回过神来,心中的喜爱,恐怕也只有她自己能够清楚。

林翊点了点头,不错,又厚颜无耻的点了点头。

“感觉很好听啊,而且这长短句,很有意境呢!”

这个时代,其实已经有了水调曲,句式上大概相近,只是唱法上,与林翊的截然不同。此时的大部分曲子,不管是小调还是大调,往往都带着古音,给人一种悠远绵长之感,而且唱法简单,过于追求意蕴,少了音律上的美感。其实这也与此时的文化有关,不管是书法还是水墨,古人似乎更加追求一种洒脱自然,空灵悠远,继而便有了大音希声,越是繁复的东西,往往越容易遭人诟病,这就导致了大部分的曲调,都少于变化,通俗一点,就是听着都差不多。

这首曲子,论及繁复变化,自然与后世的大部分歌曲不能比,不过相较于当下,已经算得上超前了许多,而且,曲意在宛转悠远的基础上,多添了几分烟火气,更能触动人心。

再说回这个词牌,水调曲虽然早已有之,不过此时,却并非如后世那般所熟知的格式,换句话讲,林翊相当于创造了一种唱法,更为这种唱法,独作了一种词牌。

“可还满意?”从凌萱的表情中,林翊已然知晓了答案,不过依然有些卖弄的问道。

凌萱兴奋的点了点头:“这真的是给我写的吗?”

“你说呢?”林翊玩味的笑了笑,凌萱能够喜欢,他自然高兴,小姑娘舍身救命,这种恩情,可不是一首简单的诗词或者歌曲能换来的。

凌萱的眼睛,闪着光彩,好一会才从兴奋中缓过来,当即坐到古筝前,让林翊再唱一遍,同时取出纸笔,不断试着去弹出音阶,同时记录下来。两人就这样重复了数遍之后,凌萱才心满意足的捧着谱子,看着歌词,脸上的笑意不曾消失。

从莳花馆中出来,已经接近黄昏,林翊在街上随意吃了一些,便回家而去。

接下来几天的日子,终于又回到了平静,只是林翊不清楚,这种平静的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凶险,不过,他显然不是整日杞人忧天之人,此时,已然开始了另一项工作,为兔子剃毛。

还有一件值得一说的事,上午胡老托人过来,说是前几日诗会的结果出来了,恐怕只有林翊一人猜到了结局,他的那首《雪梅》,成了此次文会的第一名,胡老替他领了彩头,让他有时间过府一趟。

经历了此次凶杀案后,这首诗与当初的《相见欢》一样,只是在一定的范围内,流传开来,并未引起太过巨大的影响,不过,林翊之名,终究是得到了一些人的注意。这个时代,与后世没有什么区别,若是籍籍无名,自然可以偏安一隅,一旦出名,各种人,各种事,便会纷至沓来,也许有好的,但也有坏的。

林翊不知道这两首诗词,会对自己的生活产生怎样的影响,当然,他似乎对此也没有深入思考,严寒冬日,收毛做袄,仿佛成了这几日新的乐趣。

彩头的事暂且放一边,上次要了文玥的地址,终于有个由头可以去一趟了。

文玥家住南城,比胡老还要远上一些,七拐八拐的,离他有着十几里,想想当日大学寒天,小姑娘只为他送件衣服,着实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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