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不是什么忘恩负义,你与报社之间本来就是契约关系,你提供稿子,报社给钱,不存在恩情之说。”林福平摇摇头说道。
“而要说我们私人的关系的话,作为朋友,我当然也希望你的心血能获得更大的回报,如果你能在晨报,那自然好,但就算你不在,也不会影响我在报社里的位置。
所以你不需要被人情束缚。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这是自然之理。”
“林主编大义。”罗文回应道。
“好了,今天就到这里吧,我报社还有工作,就先回去了。”林福平摆摆手站起身来,拿上桌上的信封说道。
“好,下次找个合适的时间,我请林主编你吃饭。”罗文说道。
“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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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福平离开后,罗文并没有走,他本来是准备去图书馆写的,但咖啡馆其实也差不多。
罗文坐在角落里,从书包里拿出信笺纸,拿起笔,回忆之前写的剧情,酝酿了片刻,便下笔写起来。
罗文前世看的第一本小说,就是金先生的《射雕》,而且还不止看了一遍。
第一次,且不说好不好,但肯定会留下深刻的印象。
可以说直到如今,《射雕》的每个情节他都还记得清清楚楚,但这也不是说他就能全本背下来,射雕全本近一百二十万字,没人能背下来。
而他这一世也没开文抄公方面的‘金手指’,所以他抄《射雕》,是先用经验提升自己的‘小说写作’技能,期间写些短篇练笔,用了大概一周,就把‘小说写作’提升到了【精通】。
毕竟这技能也不是从零开始,罗文上一世也写过小说,虽然是个扑街,但他‘小说写作’的等级也有个【熟练】。
升到精通后,他就发现——有感觉了,写出来的东西也有韵味了。
或许自己创作的话还差点意思,但在脑中有‘整本完整大纲’的情况下写作,还是没问题的。
因此,罗文写出来的《射雕》,可以说情节完全相同,但内容最多只有七八成相似。
后来,开始正式连载后,罗文又把‘写作手速’给弄成技能,但直到现在,他在这个技能上投下的经验并不多,因为他每天巨大的写作量,技能本身的熟练度提升就够快了。
不能用电脑码字,这是目前对罗文手速限制最大的。
这个时代虽然有打字机,但价格贵而且不实用。
他现在的平均时速是1500字/小时,极限的时候,最多能达到两千二三,但再往上的话,就无能为力。
毕竟是人手,又不是机器。
主要还是他有‘完整的大纲’,几乎不会卡文,行云流水一套就下来了。
而罗文一周三期,加起来每周大概两万五千字,多的时候接近三万字,视每个章节的字数而定。
在这个时代,这个写作量可不小,罗文就没看到有第二个能像他这样,长期都有这么大量的写作,而且还写的好的作者。
字多,换成钱也多啊~
罗文千字一百的时候,每周就有两千五到三千的稿费收入。而刚才,他的稿费涨到千字一百二了,那以后就会有更多收入。
这还只是报社的稿费,日后出版的话,肯定还能拿到更多,钱这种东西,没有人会嫌多的,至少罗文不会。
在咖啡馆坐了四个多小时,写了有五六千字,罗文看了眼时间,已经一点多了,于是便起身,收拾东西离开,下午还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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