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海军在整个大战期间只建造了一种驱逐舰,这就是“城市”级驱逐舰。相对来说,驱逐舰在海军中并不那么引人瞩目,可驱逐舰的地位却非常的重要。特别是随着潜艇在战场上越来越活跃,驱逐舰这种以往只被帝国用在海外领地执行巡逻任务的战舰也成为了舰队里的重要成员。
帝国海军的驱逐舰与其他国家海军的驱逐舰有着一定的分别。在和平时期,驱逐舰是帝国海军中应用方面最为广泛的战舰。当时,唐帝国拥有世界上最为广泛的海外领地(殖民地),而海外领地并不那么安全,也不那么安定。为了保证帝国的海外利益,就必须要在众多的海外领地部署战舰。如果部署大型战舰,甚至是巡洋舰这一类战舰的话,其代价是非常高昂的,几乎无法承受。以一战后帝国政府向议会做的一份报告来看,如果帝国要想确保海外领地的绝对安全的话,那么每年支出的海军军费就将高达75亿,而实际上,04年,帝国海军军费只有30亿!
以当地帝国海军的军费,以及海军的规模来看,唯一的办法就是用小型舰艇执行海外巡逻任务,并且在重点地区保留一支小规模的舰队。驱逐舰,以及由一艘轻巡洋舰做领舰,外带几艘驱逐舰的小型地方舰队最能适合帝国海军的需要。
在这一情况下,帝国海军的驱逐舰实际上更像是其他国家的沿海炮艇。更适合执行沿海地区,乃至内河航道上的巡逻与护航任务。
一战结束时,帝国海军的编制规模非常庞大,仅驱逐舰就有七百多艘,战后,为了减轻负担(维护这些战舰要消耗掉海军一半的经费),在战后的三年内,帝国海军向其他国家出售与赠送了三分之二的驱逐舰,只保留两百多艘。这仍然让帝国海军感到无法承担,如果不让这些需要花费很大力量来维护的老式驱逐舰退役的话,那么帝国海军就无法集中力量研制与采购新的战舰。结果,从07年开始,帝国海军将大量驱逐舰派往海外领地,执行低烈度的巡逻任务。而这些战舰实际上已经不在帝国海军编制范围之内了,其维护与人员的经费支出都是由海外领地负责的。
战后,帝国大幅度削减军费,以此改善国内经济状况。海军由要集中力量先解决主力舰,以及航母,潜艇这类新武器的研制问题。因此,在很长的一段时间之内,帝国海军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发展一种新型驱逐舰。直到17年的时候,帝国海军才突然认识到,在一战后期建造的驱逐舰已经过时了,而且潜艇的威胁远超过了帝国海军之前的认识。而此时,新的主力舰,航母,重巡洋舰等等海战主力都已经陆续服役,海军急切需要一种更好的,更先进的驱逐舰!
在此基础上,海军向几家承担驱逐舰建造任务的造船厂下了招标书。因为海军之前一直将驱逐舰当作小型炮艇使用,结果,在新的招标书里,除了强调驱逐舰要具备反潜作战能力,鱼雷攻击能力之外,还必须要有一定的炮战能力,必须要能够肩负起海外领地的巡逻任务。而要完成这一任务,持续作战能力就显得更为关键,这就需要驱逐舰携带更多的燃料,弹药,食物,淡水等等。同时,海军为了控制成本,要求将驱逐舰的排水量限制了2000吨的范围之内!
这个标准是很高的,当时驱逐舰的排水量普遍在1500吨到2000吨之间,而要想在如此狭小的舰体内安装上大量火炮,鱼雷,深水炸弹,还要带上能够坚持30天的作战给养,并且安排下几百名官兵的生活空间,这简直是难以想像的事情。
海军过高的要求成为了设计这的最大难题。当时接到标书的六家造船厂(大沽,武汉,南京,福州,高雄,海口)都没有拿出让海军满意的设计方案,问题的焦点就只有一个,2000吨的排水量,根本就无法容纳下海军的所有要求。
到了17年底,无奈之下,海军只有修改标准书,将战舰的排水量提高到了2500吨,其他标准不再降低,并且要求船厂尽快拿出新的设计方案来。
18年初,六家造船厂拿出了各自的设计方案。这次,六家造船厂都下足了功夫,因为这些造船厂都知道,驱逐舰的单价虽然不高,但是一批订单下来就是几十艘,最终有可能造几百艘,这绝对比建造那些主力舰划算。虽然最后的生产任务会被分配到别的造船厂(海军的惯例),但是巨额设计经费,以及在建造任务中分到的大头,这些都足够的吸引人了。
经过海军装备技术办公室的详细审议,六家造船厂的方案最后只保留了一个,南京造船厂的方案胜出。很快,海军就下达了详细的设计工作,要求南京造船厂必须在年底之前拿出完成的设计方案出来,并且争取在19年就动工建造第一批战舰,争取在22年之前将海军五大舰队(没有包括第五舰队)里的驱逐舰全部换新。
当时战争已经露出了端倪,条约延期谈判基本上已经破裂了,在条约实效之后再没任何力量可以约束列强发展海军。战争只是迟早的事情。帝国也在18年初的时候拿出了一份战前计划,预测战争会在23年爆发(帝国是根据各列强的扩军速度做出这一预测的),因此,海军就必须要在23年之前做好战争准备。实际上,海军的扩军计划也是针对23年爆发战争而设定的。如果新驱逐舰能够按照海军制订的计划顺利装备部队的话,那么在23年的时候,帝国所有一线舰队都将用上驱逐舰,把老式驱逐舰撤下来用于护航作战。这个计划本身没有问题,可问题是,海军仍然过高的估计了新技术带来的进步。
全面设计开始之后,问题一个个的暴露了出来。首先是新型鱼雷没有确定,随后是声纳系统的安排,然后是155毫米火炮的设置问题,接着又是深水炸弹的布置。到后来,海军甚至要求驱逐舰搭载水上飞机!结果,所有的问题集中到一起之后,驱逐舰的排水量不得不再次增加,超过了海军规定的2500吨的限制。
18年底,南京造船厂拿出了一份详细的设计方案,新型驱逐舰的排水量增加到了2750吨,按照海军的要求使用了155毫米火炮,540毫米重型鱼雷,并且安设两条深水炸弹投放轨,两部深水炸弹弹射器,安装一部舰壳声纳,取消了搭载水上飞机的要求。超标的250吨排水量根本就降不下来,除非牺牲驱逐舰的持续作战能力,以及降低驱逐舰的航速。而这又是海军无法接受的。
最后,海军不得不接受了这个再次增加了排水量的设计方案,让南京造船厂开始做生产前的最后准备工作,然后在19年中期动工。另外五家造船厂(这些造船厂都不承担大型战舰的建造工作)也立即开始做准备,好一起动工建造新的驱逐舰。可问题并没有这么快就得到解决。
首先出问题的是鱼雷。因为日本使用了大型氧气鱼雷,帝国海军在获得这一情报之后,也要求获得氧气鱼雷,并且还专门拨款150万,让弹药厂与科研机构攻克相关的技术难题。研制计划是在17年年底启动的,可结果到19年底,氧气鱼雷里的很多关键技术都有突破,也就是说,帝国海军在22年之前都无法拿到新型氧气鱼雷。最后,海军不得不放弃了对氧气鱼雷的要求,仍然使用压缩空气鱼雷,并且让南京造船厂对驱逐舰的设计做出了修改,预留好今后换装氧气鱼雷的空间。
其次是155毫米火炮的问题。当时,帝国海军认为,在条约实效之后,其他国家都会发展更好的驱逐舰,而装备更大口径的火炮是很有必要的。英国就在发展驱逐领舰,而日本的轻巡洋舰实际上也是驱逐领舰。因此,海军一度提出要在驱逐舰上装200毫米炮的要求。显然,这是无法实现的,以当时的技术水平,驱逐舰一般只装130毫米左右的火炮,把155毫米火炮装上驱逐舰就已经相当不错了,而要装200毫米的火炮,这绝对不可能。海军与造船厂论证了好几次,最后不得不放弃了这个想法,而这一折腾又用掉了两个月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