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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o翁小说网 > 唐朝第一道士 > 第一百四十一章 白加黑,对簿公堂

第一百四十一章 白加黑,对簿公堂

县城很小,长宽不到一里,而且县衙,座落于城南附近,离着城门也就百米远的距离。

“全部进到县衙里去。”

三名衙差,推搡着众人,往着县衙大堂而去。

县衙很小,也才将将把这几十人给塞满。

钟文走在最后,同样,也站在县衙门口处不远,眼睛扫望着这个县衙衙堂。

衙堂内的众人,小声议论着话,等着主事之人,前来问话过审。

时过一刻钟后,衙堂后面,行来了三位穿着打扮似官吏之人。

“堂下众人何事?事主赶紧出来辩明。”

三位官吏落坐后,主座的一位年轻的官员,开始发起话来问道。

“禀县尉,我是码头明晨客舍的东家张明晨。今日这位客人说我所开设的客舍是黑店,他丢了东西,却是怪到我客舍头上来,还请县尉做主。”

客舍的店老板,在那位官员说话后,直接站了出来,开口把此事搞得他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样。

“禀县尉,我乃苏州人氏王重之,此行运送些货物到泸州,挣了些钱财珠宝,可昨日我入住的这家客舍,今日清晨醒来后,装有钱财珠宝的包袱已是被偷,如果不是这客舍之人偷去的,又是何人所为?还请县尉给草民做主。”

那商贾王重之,被那张明晨的客舍店老板说的有些不喜,还未等县尉再次发话,站了出来,直指张明晨所开的客舍是家黑店。

站在衙堂的众人,又开始窃窃私语了起来,把整个衙堂,弄得像是个菜市场一样。

声音虽小,但这么多人说着话议论着,难免稍显有些吵了。

“啪”的一声,惊堂木拍响,把众人说话的口给震得闭了嘴。

“你们二人各据一词,本县尉也难辨是非,可有人证?”

县尉环视了一眼在场的众人,凝神看向两位事主。

“禀县尉,这是我的仆人,他可作为人证,还有在场的诸位,我们都是从同一艘船下来的,大家都瞧见了我背着一个沉重包袱的。”

事主王重之直接把他的那位仆人给拉了出来,又是指着在场的众人说道。

“你的仆人可做不了人证,其他人,你们昨日可有见到他背着一个包袱吗?”

随后,县尉开始向着在场的众人打问了起来。

可是,县尉的问话,稍显有些严厉,更是带着一种威严,好似在指示着众人,必须依着他的话去做去说。

毕竟,人家是县尉,官职是在场所有人里面最高的。

同样,在场的众人,谁会愿意去得罪一位县尉,人家是官,你只是个民罢了,哪怕再不喜,也得回答。

“我未瞧见过。”

“我也未瞧见过。”

“当时我没注意,也没瞧见过”

“……”

在场的众人,不管是谁,基本回应县尉的问话,就是一句,我不知道,我没瞧见过。

此案虽是夜客所为,依着正常的理解,他们确实不知道这丢了的是钱财珠宝,还是衣物什么的,更何况,昨日下船之时,谁又会注意这些呢。

哪怕有人真的看到那位商贾王重之背有一个沉重的包袱,可在这个时候,谁又会出声来解释一句呢?

没有人,没有人愿意惹上这么一个大麻烦,更是不愿参和到其中。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也是常理之事,更何况在这个年代。

“禀县尉,在场的人,没有任何一人见过他背有包袱入住到我的客舍,他却是污我家客舍为黑店,还请县尉为我做主啊。”

那客舍的店老板张明晨,听见众人的回应之后,心中暗喜。

此事,只要坐实了这名商贾没有背着包袱入住到客舍,那也可以洗脱他客舍黑店之名。

当然,他的心中也同样会要求这状告之人赔偿,至于赔多少,那就得看他的心情了。

污人家客舍是黑店,这个罪名,在这个年代,可不是一句话就能带过去的,不赔得你卖身,就已是烧高香了。

名声,在这里,可是重中之重。

“王重之,在场的众人,并未瞧见过你背有包袱,你还有何话可说?”

县尉坐在案桌后,冷眼望着堂下的王重之,厉声问道。

“县尉,我真的背有包袱的,县尉,我真的背有包袱的,包袱中有不少的钱财珠宝的,县尉给我做主啊,呜呜呜呜。”

事主王重之,哪里会料到结果会如此的,在场的众人都不愿站出来给他作证,他所丢失的钱财珠宝,估计难回到他手中了。

心中的委屈与痛楚,顿时涌上心头。

辛辛苦苦了近一年,所积攒的钱财,一夜之间,消失不见了。

任是谁,都得哭闹于衙堂,更何况是一位对钱财如此看重,且又小气吝啬的商贾。

随之,这位事主王重之,瘫坐于堂下,大哭了起来。

站在衙堂门边的钟文,看着这场很有意思的审案,觉得好像并没有如他所期待的那样精彩,只是认为好像是小孩子打架一样简单之及。

没有所谓就地取证,也没有所谓的隔离审问,更是没有细问事主的钱财样式以及多少。

有的,也只是在衙堂的大众问话。

而衙堂的一边,一名书吏,一直拿着毛笔,在纸上写着什么。

而另一个官吏,桌前铺着好些本书册,估计就是唐朝的律法吧。

钟文不知这衙堂审案是个什么样的流程,更是不知道这唐朝的律法如何。

但依着钟文前世所看过的电视剧来说,眼前的这一幕,绝对不是所谓的审案。

当然,或许这其中有什么原由,更或者有什么规定,他也是不知道的。

其实说来,唐朝的审案问话,确实如此。两方的事主,必须在这衙堂中问答过审,这也就是所谓的对簿公堂之说。

上有主官审问,侧有吏员记录,更有律法条规依据。

一切,都显得挺符合规则,同样,也符合时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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