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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魂师和兔子赛跑,谁赢了?

月影镇是个小镇,镇子虽然小,但却因为地势险要,所以来往的人特别多。

之所以说地势险要,是因为月影镇靠近月影森林。

穿过这片森林往北便是雷盟的地盘,往西则是光盟的郁金香帝国——现在应该叫月盟的郁金香帝国。

往西则是光盟的星月帝国,往东则是月盟的地盘。

这样一个三不管的地区原本就是三方的缓冲地带之一,大陆之上像月影镇这么倒霉的地方还真不多。

因此镇子里的常住居民很少,出现在这个小镇的人大多都是流窜的盗贼和过路的佣兵冒险队居多。

能在这样一个镇子里讨生活的,大多都有一技之长。

家家户户都有自己的营生。

镇子虽小,却五脏俱全,甚至一些大城镇都没有的设施,比如说佣兵协会和魂师协会,这个小镇里都有。

有趣的是,镇子里的门店虽然多,但却几乎没有重样的。

铁匠铺只有一个,旅馆只有一个,当铺只有一个,酒馆也只有一个。

因此不管要什么服务,都很好找。

花一个铜板,问一问镇上的乞丐,保准不会迷路。

当凌洛五人拖着白晶保命仓从月影森林里走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七天之后了。

这七天里,五人缺衣少食——缺衣是因为楚怀江四人的衣服已经被撕成了布条,五个人分凌洛一身衣服明显是不够的。

少食——事实上也不应该缺少食物。

月影森林很大,因此里面的野兽很多,这些都是上等野味,月影镇上有专门的猎户靠山吃山。

只可惜这五人手无缚鸡之力,凌洛空有一身逆天的厨艺,施展不开。

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遍地的食材在身边转悠,然后详细的介绍一下眼前和五人大眼瞪小眼的野鸡野兔的五十种做法。

这让吃着青涩果子饱腹的四人更加的难受。

好在他们也不是什么都缺,比如在森林里最重要的火光他们是不缺的。

得益于鬼面成员们在白晶保命仓上施展的各种魂术。

这七天里,白晶保命仓就成为天然的光源。

各种凶猛的野兽看着这五块上等食材垂涎欲滴,可碍于他们身后拉着的泛着神秘光芒的玩意只能克制住内心的欲望。

跌跌撞撞,绕来绕去。

当五人到达月影镇唯一的酒馆时,所有人像是看怪物一眼看着他们。

月影镇因为独特的地理位置,因此三教九流什么样的人物都有。

按理来说镇子上的人早就习惯了各种奇葩。

但是像这样五个穿着破破烂烂——蓬头垢面,身后还拖着一个乌漆嘛黑大号棺材的奇葩,见多识广的月影镇居民还是露出了惊奇的神色。

不过很快,这种惊奇变成了怜悯。

他们看着这个看起来像是佣兵小队的组织来到月影镇酒馆门前抱头痛哭,全都摇头散去。

哎,随着光盟和月盟之间的摩擦越来越激烈,佣兵们的日子也越来越难过了。

月影镇上所有的店铺生意都不差,因为这里没有人管,也就是没有王法。

最重要的是这个镇子里所有的东西都很便宜。

兰提大陆上像月影镇这样适合底层魂师们落脚的地方并不多。

镇上的居民也都本着薄利多销的原则,靠着庞大的客流量维持着日常的开支。

当大陆魔法师协会的首脑们走进酒馆时,原本十分嘈杂的酒馆瞬间安静下来。

所有人都停下了手头的活看着站在门口的凌洛五人。

热情奔放的老板娘第一个反应过来,她提了提裙摆,脸上带着职业笑容迎了上来。

酒馆中央架着一个篝火,篝火上烤着一只硕大的肥羊。

从一进门,凌洛五人就被这只肥羊吸引住了全部的注意力。

性感的老板娘是整个月影镇最美丽的女人,无数来月影镇的佣兵们就算不会喝酒,也都想来酒馆里瞧一瞧这位在这样一个混乱的地界依旧能够守身如玉的大美人究竟有什么样的魅力。

以至于在兰提大陆上流传出这样一句话——到月影镇不去见一见老板娘,就不算来过月影镇。

这是一种营销手段,一种很成功的营销手段。

凌洛当年从德玛嘴里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就告诉单纯的德玛。

这位月影镇的老板娘有做网红的潜质。

正是有了这句话,不管是谁,进了酒馆之后,下意识的都会瞧上老板娘一眼。

这七八年来,没有任何的例外。

只是这个常识今日被凌洛五人打破了。

五个血气方刚,身材极好的大小伙子,在见到二十七八,正是女人最美好年纪的老板娘时,仿佛没有看到。

一双眼睛放着光芒,直奔肥羊而去。

这种速度让酒馆内所有都大吃一惊。

高阶魂师!

这五个人全都是高阶魂师!

除了高阶魂师,还有谁能有这么快的速度?

很多人没有反应过来,只看到五道残影。

当他们回过神来打算仔细观瞧的时候,眼前的一幕更是让所有人呆若木鸡。

一只硕大的肥羊转眼之间就被五人吃了一半。

这种吃饭的速度,只怕连高阶魂师都达不到——毕竟谁也没见过高阶魂师如此风卷残云,狼吞虎咽。

“哎呀,这五位大人只怕是刚刚击败了一只高阶妖兽。”

“是啊,你看他们吃东西的样子,这是饿了多少天了。”

“上一次见到这样吃东西的时候,好像还是在五年前。”

“五年前?你是说郁金香帝国五年前的那场旱灾?”

“没错,五年前那场大旱,整个郁金香帝国是饿殍遍地,百姓们都没有饭吃。”

看着凌洛五人狼吞虎咽的模样,老板娘脸上露出真诚的笑容。

多少年了,这还是第一次有陌生人来酒馆专门为了喝酒吃肉来的。

这让看惯了男人色眯眯眼神的老板娘十分的欣慰。

在她看来,来酒馆不是为了喝酒简直就是糟蹋自己精心酿造的美酒。

若是想要解决生理问题,镇子上又不是没有专门的场所?

像这样耿直的人,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一来就是五个,让老板娘觉得自己付出的一切都值得了。

周围喝酒的佣兵们看着凌洛五人,不由得舔了舔嘴唇。

能够如此肆无忌惮的享受美食,当真是人生一件快事。

不少经历了无数磨难的老佣兵更是发出感慨,想起了往日。

“哎,那一年大旱,我的邻居艾克大叔一家子都饿死了,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

旁边的人一听,疑惑道:“为什么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

“因为艾克大叔很胖,三百多斤的大胖子,在大旱时节,没有吃的,只有大胖子才能坚持的更久。”

旁边的人更疑惑:“既然没有吃的,就算艾克大叔是大胖子,别人能够坚持十天,他能坚持十五天,可十五天之后还是要饿死啊。”

“关键就是因为艾克大叔能够坚持十五天,所以他才活了下来。”

“为什么?”

“因为十五天之后艾克大叔种的青菜成熟了。”

旁边的人恍然大悟的点了点头,随即又马上疑惑起来。

“艾克大叔种了青菜,为什么不给家里人吃没有成熟的青菜呢?”

“你懂什么,艾克大叔的媳妇生了重病,等着用钱抓药,灾年时候,青菜往往要比肉贵。”

邻桌的人听了,不屑的笑了笑,道:“不可能,青菜怎么可能比肉贵?”

艾克大叔的邻居一瞪眼道:“青菜为什么不会比肉贵?”

“我从来没有听说过青菜比肉贵的事情,就算是在灾年,也不可能青菜比肉贵,那还有没有王法了?”

一直听艾克大叔邻居说话的年轻佣兵忍不住插嘴道。

艾克大叔的邻居见质疑自己的人越来越多,眼睛一瞪,道:“你懂什么?灾年的时候种在地上的东西没了,但地上跑的东西却不会少。那些青菜都是给城里的老爷们吃的,就算是灾年,老爷们想要吃青菜也是一种奢侈,物以稀为贵,青菜自然要比肉贵。”

旁边的人头摇的像是拨浪鼓一样,道:“不可能,不可能,天下哪里有青菜比肉贵的道理,绝没有这样的道理,没有,没有。”

周围人也都点头赞成,一时之间,坚持青菜比肉贵的艾克大叔的邻居被孤立了。

看着反对自己的人得意的脸庞,艾克大叔的邻居绞尽脑汁思索着翻盘扳回面子的法子。

就在这个时候,喝完一大杯麦酒的凌洛道:“难不成是菠菜?”

艾克大叔的邻居一愣,仿佛醍醐灌顶,道:“对,对,对,是菠菜,是菠菜。寻常的青菜肯定不会比肉贵,艾克大叔种的是菠菜。”

他站起来看着众人道:“菠菜知道么?就是被圣棋公爵誉为男人的加油站,女人的美容院的菠菜!”

众人瞪大眼睛,纷纷道:“啊,是菠菜啊,大力菠菜,那就说得通了。”

艾克大叔的邻居见自己挽回了面子,十分的得意,冲着老板娘指着凌洛五人道:“风老板,这位兄弟,不这五位兄弟的饭钱和酒钱我包了!”

说着拿出一袋金币,放在了桌子上。

“我告诉你们,菠菜可是神奇的很,我这位邻居三百多斤的大胖子,走两步就喘,自从种了菠菜,吃了菠菜之后,跑的那是比兔子还快,成为了我们村里最灵活的胖子。”

凌洛五人吃饱喝足,南山阳抱着一根羊腿疑惑问道:“既然跑的比兔子还快,为什么灾年的时候不去捉兔子吃,反而要种菠菜呢?”

艾克大叔的邻居愣住了,周围的人也都回过味来。

“对啊,既然跑的比兔子还快,灾年的时候直接捉兔子吃不就好了,怎么还能把家人饿死呢?”

艾克大叔的邻居愣了愣,脑子里也在想这个问题。

想了很久,脸色憋的通红。

周围人发出得意的嘲笑,整个酒馆里洋溢着欢快的气息。

凌洛在一旁道:“可能是因为艾克大叔实在是太胖了,虽然跑的快,但三百多斤的大胖子,手不够长,抓不住兔子。”

艾克大叔的邻居一拍手道:“对,对,这位兄弟说的一点也没错,就是太胖了,跑的太快,因此抓不住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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