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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魂师和兔子赛跑,谁赢了?

周围人皱眉苦思,不少人还比量着自己的身子,想象三百多斤是什么样子。

一时之间,谁也没办法反驳,毕竟没人知道跑的比兔子快的胖子到底能不能抓到兔子。

艾克大叔的邻居又得意起来,他看着众人道:“所以说,艾克大叔空有一身抓兔的本事,只能看着满地的兔子乱跑,哎,注定是吃菠菜的命。”

“胡说!”

一个壮汉眼睛一亮,站起来拍桌子道:“既然是灾年,怎么可能会有满地的兔子?人都没东西吃了,兔子吃什么?”

周围冥思苦想,想要反驳艾克大叔邻居的围观群众们纷纷叫好,跟着拍桌子道:“说的没错,你这里有漏洞!”

“没错,就算老艾克捉不到兔子,其他人难道就不会捉兔子么?”

“灾年的时候,兔子躲还来不及,怎么可能满地跑?那不是等着被人抓么?”

艾克大叔的邻居不说话了,看了看凌洛,显然是想让凌洛给他个合理的理由。

所谓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凌洛也不好看着他下不来台。

思索半晌,凌洛道:“应该是那些兔子吃了艾克大叔种的菠菜,所以跑的比一般人要快。”

“着啊!”艾克大叔的邻居一听,猛然一拍桌子高声道:“说的没错,寻常的兔子自然不能满地跑,可吃了菠菜的兔子,那就另当别论了。”

围观群众里也有一些被他说服的,连连点头,道:“没错,老艾克三百多斤,吃了菠菜都能跑过兔子,这兔子本来跑的就快,吃了菠菜,还不比魂师的魂术——疾风步更快?”

有人马上反驳道:“扯淡,魂师的疾风步施展开来,那是多快了?我当初和一个解五封的魂师决斗,要不是他疾风步的魂术纯熟,打不过就跑,我早就把他杀了!”

“没错,吃了菠菜的兔子就算再快,也不可能比魂师的疾风步快。”

“就是,疾风步乃是高阶魂师才能施展的魂术,一个普通的兔子吃了菠菜就要上天不成?”

“若是吃了兔子的菠菜能够比开了疾风步的魂师快,那咱们还解什么封,修什么练?直接天天吃菠菜不就行了?”

“放屁,兔子能天天吃菠菜,魂师能天天吃菠菜么?菠菜是绿的,天天吃,还不得把脸吃绿了?”

“脸吃绿了不怕,就怕脑袋上也吃绿了,那才是笑话。”

“有什么好笑话的,要想生活过得去,头上哪能没点绿。”

“狗屁,这谁放的狗屁?简直是一派胡言!”

一个壮汉怒声而起,看着说话的人满怒狰狞。

显然这句话触怒了他的痛处。

话音一落,手上的巴掌就扇了过来。

要想生活过得去的老哥凭白无故挨了一巴掌,马上跟着站了起来,和头上有点绿的壮汉对峙起来。

“这是圣棋公爵说的,你去找他,你打我干什么?”

有点绿的壮汉又是一巴掌道:“我打你是因为你胡说八道,刚刚我就看你不顺眼了,这狗屁圣棋公爵说吃了菠菜就能厉害,他怎么不吃?他若是吃了,怎么还是大陆第一废物?”

“他吃了都不行,兔子吃了就能跑过开疾风步的魂师?我看你是欠打!”

“呸,圣棋公爵行不行我怎么知道?我就知道你不行,你不行,所以就觉得兔子也不行,兔子凭什么不行?”

“对啊,兔子凭什么不行?”

“他娘的,兔子就是不行,就是跑不过开了疾风步的魂师!”

有点绿的壮汉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提起浑身的魂力,伸出手来,冲着生活过得去的老哥一巴掌拍过去。

就这一巴掌,直接把没有防备的过得去老哥拍死在当场。

艾克大叔的邻居一见支持自己的群众被反对自己的反对者打死了,顿时就觉得脸上无光。

唰的一声,抽出腰间的长刀,一道淳厚的魂力凝结在刀身之上。

“吃了菠菜的兔子,就是比用了疾风步的魂师厉害!”

这一刀看下去,真个酒馆里彻底乱了。

能到月影镇里来的,基本上就没有善茬。

不能说各个都是亡命徒吧,十有八九都是刀口上讨生活的人。

他们什么都能吃,就是不能吃亏。

什么都能不要,就是不能不要脸。

此时,兔子和魂师到底谁更快的问题已经上升到了尊严的层面。

一屋子人憋着一肚子火气,想要用拳头——或者武器说服对方。

老板娘一见酒馆里又打起来了,刚想招呼凌洛五人赶紧躲一躲。

只觉得眼见五道黑影飞过,再看时,凌洛五人已经躲进了酒馆的酒柜后面。

楚怀江从怀里拿出仅剩的一个金币道:“咱们打个赌,你们猜一猜,到底谁能赢。”

凌洛四人赶紧掏出自己的金币放在桌上。

“我押兔子能赢。”

“那我就押魂师能赢。”

老板娘扭动着身躯挤在五人之中,拿出刚刚艾克大叔邻居给她的金币放在了桌上道:“姐姐我也押兔子能赢。”

凌洛一愣,抬头看着一脸气定若闲,丝毫不把要把她酒馆拆了的众人。

“老板娘,你还不赶紧躲一躲,这帮人全都是亡命徒,杀红了眼,误伤到你可怎么办。”

老板娘白了他一眼,柔弱无骨的手掌拍了拍坚硬的吧台道:“没事的,姐姐这吧台乃是上等精钢打造,里面还放了白晶,就算他们再厉害,咱们躲在这后面也不怕。”

五人纷纷翘起大拇指,果然不愧是能在月影镇上开酒馆的女人,确实不一般。

萧忠挤了挤,冲着老板娘笑道:“姐姐,那你也得拦一拦他们,不然一会你这酒馆就被拆了。”

老板娘狐媚的白了他一眼,笑道:“多谢弟弟关心了,放心好了,我这酒馆隔三差五就得被拆一次。姐姐在这月影镇干了那么多年,酒肉都是亏本卖,你觉得靠什么赚钱。还不是靠这帮死鬼打架的赔偿金。”

“你看地上躺着的那几个没有,他们是红狐佣兵团的,最近刚刚做了一笔大买卖,个个有钱的很,现在死了,他们身上的钱全都是赔给姐姐修酒馆的钱。”

凌洛五人目瞪口呆的点了点头。

“社会,社会。”凌洛拱手施礼:“果然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奸商之外有奸商。佩服,佩服。”

六人躲在吧台后面客气着,酒馆内已经一片狼藉。

魂师打架,自然是招招致命,只是一会的功夫,地上就倒了一片。

最后只有艾克大叔的邻居还站着,一双血红的眼睛看着躺在地上的众人,忽而哈哈大笑。

“哈哈哈,我就说——”

他停了下来,脑袋刚刚被有点绿的大汉打了一拳,有点蒙,忘记了自己是兔子跑的快党还是魂师跑的快党。

拍了拍脑袋,想了一会,仰天长啸道:“老子就说魂师跑的快,兔子哪里有魂师快!”

有点绿大汉颤颤悠悠的站了起来,天旋地转,眼前一会黑,一会白。

也忘了自己坚持的是兔子快还是魂师快,眼见着艾克大叔的邻居说魂师快,怒喝一声,使出最后的力气,纵身一跃,蒲扇大的巴掌就拍在了他的后脑勺上。

“呸,明明是兔子快!”

杀了艾克大叔的邻居之后,有点绿大汉坐在了地上,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阿雅,你为什么要离开我!没有你,兔子就算比魂师快,我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

说完抓起艾克大叔邻居掉落的大刀,冲着自己的脖子抹去。

过了好一会,酒馆彻底的安静下来。

凌洛五人看着桌上的赌注,半天没说话。

到底怎么分呢?

凌洛摸着下巴道:“我觉得吧,应该是兔子快的赢了,毕竟最后活着的是坚持兔子赢的。”

说着把金币拉到了自己这边。

萧忠赶紧摇头道:“不对不对,咱们下注的时候,他说的是魂师快,最后他赢了,那就是魂师快。”

说着又把金币拉了回来。

楚怀江摇头道:“你说的也不对,咱们看的是最后的结果,不管是谁赢了,最后赢的人宣布是兔子快,那就是押兔子快的人赢了。”

南山阳道:“不是这样说的,还得是看最开始他们坚持谁快,毕竟咱们是按照他们最开始坚持的下的注。”

林鑫站在一边不说话,转过头来看着一旁的老板娘道:“姐姐,要不然你先把外面的赔偿金收了,我们先商量着,等你收完,我们估计也商量出结果了。”

“那行,你们先合计着,可别打起来。”

老板娘妩媚一笑,扭着性感的身段出了吧台,熟练的从地上尸体的口袋中取出钱袋来。

就在此时,酒馆外传来声音:“老板,好酒好肉赶紧端上来!”

紧接着砰的一声,酒馆仅剩的完好无损的门被人从外面踢开。

凌洛五人停止了争议,转头看向门口。

门口的人也是一脸的诧异,完全没有想到自己这一脚会有如此的威力。

“这,这...”

站在门口踢门的是十七八的年轻人,衣着华丽,一看就是贵族子弟。

凌洛眼尖,只是一打量,看他身上穿着的服饰就知道,这是一个男爵。

“愣什么呢,不就是一个破门么,踢坏了也就坏了,赔便是。”

跟在他身后的年轻人一把将男爵推开想要走进来。

脚步刚一迈,就被眼前的景象吓住了。

“哼,有什么好怕的,不就是死了一帮人么。”

一群人中的一个年纪也不大的姑娘推开了同伴,旁若无人的走了进来。

凌洛五人一见,眼睛都睁大了。

萧忠更是哈喇子都流了出来:“乖乖,真好看。”

这是一个十八岁左右的女孩,一头火红的头发,长的娇艳无比,脸上因为骑马赶路的原因,红扑扑的,更是增添了三分艳丽。

只是打眼一瞧,就知道是个性格外向的人。

再加上一身火红的轻甲,紧贴身躯,勾勒出年轻女孩优美的曲线。

就算是再不识货的人一看这轻甲也知道必然是不菲之物。

整个人像是一团火焰,极具侵略性,让人不敢与之对视。

凌洛看着她胸前轻甲上的家徽,眉毛一皱。

这是雷盟紫金帝国四大家族之一神舞家族的族徽。

“他们怎么到这里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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